各有关单位: 根据湘科人字[2011]20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湖南省第二批科技领军人才培养对象推荐选拔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对象 在国际国内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先进装备制造、新材料、文化创意、生物、新能源、信息、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学科、国家(省)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作的国家“千人计划”人选、“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长江学者,湖南省“百人计划”人选、“新世纪121人才工程”人选、芙蓉学者,或国家、省杰出青年基金项目的承担者,及其他符合条件的学术技术带头人的我校教师。 二、推荐方式 (一)单位推荐 由我校可直接推荐1名候选人,在校公示后上报省科技厅。 (二)院士推荐 通过院士推荐,每名院士可以推荐1名候选人。 三、选拔程序及要求 详见湖南省科技厅《关于做好湖南省第二批科技领军人才培养对象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附件1)。 四、材料受理时间 (一)单位推荐 1.申请者须填写《湖南省科技领军人才培养计划人选推荐表》(附件二)。学校初评时先提交一份,A4双面打印,简装。于2011年4月15日之前将材料送至科技处。 2.学校初评通过的申请者须提交《湖南省科技领军人才培养计划人选推荐表》及其相关证明材料(附电子文档),一式四份,A4双面打印,并按顺序用胶固定装订成册,于2011年4月18日之前交至科技处项目科。 (二)院士推荐 请于2011年4月15日之前将所需提交的材料送至科技处。
联系人: 7186165
科技处
2011年4月12日
关于做好湖南省第二批科技领军人才培养对象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2011412142811566.doc
湖南省科技领军人才培养计划人选推荐表2011412142823869.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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