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湖南省教育厅2011年度科学研究项目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湖南省教育厅2011年度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已经开始,请认真阅读省教
育厅项目申报通知内容,并根据通知要求和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积极组织
教师申报。注意事项如下:
1、项目申报严格遵照2011年度湖南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申报要求进行,此次项目分为重点项目、青年项目和一般项目三大类。
2、本年度项目申报为限额申报,为了提高立项率,请各项目申报人严肃认真、写好项目申报论证书。包括教育厅各类科研项目和平台项目在内,每人主持和参与的累计项目数均不得超过2项。请各二级单位对本单位申报的所有项目进行集中形式审查及初级评审。
3、重点项目要求依据重点项目指南来申报;重点项目的申请人一般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在60岁以下;不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重点项目的申请人,应具有博士学位,且在申报项目的研究领域内有较突出的成就。自然科学类重点项目通过校内推荐评审后,要求到国家有关部门认可的查新机构进行科技查新,并提交相关查新报告。
优秀青年项目申请人应具有硕士以上学位、在受理申请当年1月1日未满40周岁,项目组成员以青年为主。
一般项目申请人年龄不超过60岁。
6、项目申报人必须通知并征得本项目所有参与人员本人同意后方可邀请其作为该项目的参与人。不得未经参与人同意私自将其纳为该项目的参与人。
7、材料报送以院系为单位集中报送,不受理个人报送。报送材料时必须同
时报送项目申请书、申请情况汇总表的纸质文档及其电子文档。重点项目、优秀青年项目报送项目申请书一式3份,一般项目报送项目申请书一式2份,相关附件材料一式1份;电子文档报送格式:建立二级文件夹,其中一级文件夹以申报院系名称命名,二级文件夹以“重点项目”、“优秀青年项目”、“一般项目”命名,申报书根据申报项目类型分别存放在相应的文件夹中,并以主持申报人姓名命名相应文件夹。
8、校内受理申报截止时间4月11日下午5点,过期不再受理。
湖南文理学院科技处
2011-3-29
关于申报2011年度科学研究项目的通知
湘教通[2011]115号
属各普通高等学校:
为贯彻落实《湖南省建设教育强省规划纲要(2010-2020年)》精神,深入开展高校自主创新工作,现将2011年度科学研究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紧紧围绕建设教育强省目标,以科学发展为主题,坚持产学研合作,推进高校科学研究积极对接产业,主动服务我省“四化两型”建设,重点支持在国内具有比较优势的基础理论研究和与我省“四化两型”特别是新型工业化建设密切相关的重大应用问题研究。
二、主要立项范围:
2011年项目主要立项范围包括:与我省支柱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的关键技术创新与系统集成;与我省“四化两型”社会建设相关的基础理论与重大应用问题研究;与学校学科发展密切相关,有利于形成科研特色与优势的基础理论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相关的重大现实问题研究。
三、项目类型及申报限额。科学研究项目分为重点项目、优秀青年项目、一般项目三类,均限额申报。本科院校重点项目和优秀青年项目的申报限额依据学校专任教师数量、进校科研项目和经费等情况综合确定;专科学校和国家级示范(骨干)高职院校优秀青年项目的申报限额统一为2项;一般项目申报限额根据学校专任教师数量确定。同时,对2010年度获得了国家、省科技三大奖的学校给予适当申报名额奖励,对按期结题情况较差的学校给予一定的申报名额扣减。
四、申报要求。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基本条件、程序要求、材料格式及查新要求等,按照《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2010年第2次修订)(湘教发〔2010〕6号)的有关规定办理。特别要认真做好申报项目的资格审查,湘教通[2011]112号文件中有撤销项目的负责人不准申报。
五、材料报送。申报科研项目需报送项目申请书、申请情况汇总表和学校申报文件。其中项目申请书一式2份,相关附件材料一式1份;申请情况汇总表一式1份。申请情况汇总表和项目申请书请同时以电子邮件方式报送电子文档。电子文档报送格式:建立二级文件夹,其中一级文件夹以申报学校名称命名,二级文件夹以“重点项目”、“优秀青年项目”、“一般项目”命名,申报书根据申报项目类型分别存放在相应的文件夹中。申报书以“序号+申报人姓名”命名,其中序号与申请情况汇总表一致。邮箱地址:4739947@163.com。有关表式和管理办法可从湖南高校科技网下载: http://202.197.224.19或http://218.75.242.253。
联系人:潘峰;联系电话:0731-84729829、0731-84739947(传真)
湖南省教育厅科技处
二O一一年三月十六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