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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申报2010年度湖南省科技计划项目、软科学项目的通知》

时间:2010-01-31 阅读量:5

转发《关于申报2010年度湖南省科技计划项目、软科学项目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湖南省2010年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关于申报2010年度湖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的全文转发给你们,请广泛发动并认真组织本单位的科研人员积极申报,。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单位认真组织申报,择优推荐高质量项目进行申报。

2、由于本项目实行限额申报,在校内申报时只需提交各类项目申请书样表12份,以备校内评审。样表可在科技处网站下载中心下载,或登录湖南省科技厅网页直接下载。

3、通过校内评审被确定为推荐项目后,请项目负责人及时登录湖南科技网(http://www.hnst.gov.cn),进入“湖南省科技计划业务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申报。在学校同意推荐以后打印有水印的申报材料。材料包括《湖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申请书》及相关附件,其中重点项目还需提交《湖南省科技计划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提纲见附件3)。提交与网上报送内容完全一致的书面材料一式2, A4纸,简装成册

4、不在《申报指南》范围内的项目,原则上不得推荐申报;不得以在研或已结题的省科技计划项目重复申报;不得以相同内容多头申报。项目负责人必须是实际主持和从事项目研发工作的负责人,每年(含跨年度连续)离职或出国的时间不超过半年;项目负责人限牵头申报1项、最多可参与2项;承担省科技计划项目未结题的项目负责人,不得再牵头申报。

5、请以单位为集体统一申报,不接收个人申报。校内申报截止日期为201038日下午5点,预期不予受理。

6、联系人,科技处计划科,曾望军。联系电话,7186165

                          

 

 

                                                      科技处计划科

                                                         2010-1-31

关于申报2010年度湖南省科技计划项目和软科学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湖南省2010年科技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根据《湖南省科技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结合加快我省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科技需求,我厅编制了《2010年湖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以下简称《申报指南》),现予以发布,并将湖南省2010年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类别

本次申报项目包括:高新技术关键技术及产品、农业关键技术及示范、社会发展关键技术及产品、国际科技合作与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应用基础研究、重大科技成果转化示范与先进适用技术成果推广、科技兴贸、高新技术产业化专项、软科学研究、博士后和科技领军人才培养(博士后培养)等10个专题的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

科技重大专项由厅重大项目办组织进行主题凝练和顶层设计。其它专题的计划项目申报另行通知。

 

二、申报方式

由推荐单位根据《申报指南》,组织申报材料,统一推荐申报。不单独受理申报单位和个人的申报。推荐单位包括省直有关部门、市州科技局、国家级高新区、部属高校和中央在湘科研院所、部分指定的省属高校和科研院所。

1、企业、市属单位由所属地的市州科技局负责推荐申报,在国家级高新区注册的,由国家级高新区负责推荐申报;

2、部属高校和指定高校直接由该校负责推荐申报,其他省属院校由省教育厅、省直行业主管部门、所在辖区科技局负责推荐申报;

3、中央在湘科研院所、指定省属科研院所直接由该院所负责推荐申报,其他科研院所由相应的省直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推荐申报。

 

三、申报程序

1、申报单位登陆湖南科技网(http://www.hnst.gov.cn),进入“湖南省科技计划业务管理信息系统”注册后(已注册过的单位凭原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不需再注册),选择“申报单位登录”进行登录;

2、申报单位在线填报项目申报信息,并通过系统将项目数据上传给相应的推荐单位后,即可通过申报系统打印《项目申请书》。并将项目申报纸质文本材料送交相应的推荐单位。

3、推荐单位对项目进行初审,提出推荐意见,统一报送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受理中心。推荐单位须指定专人负责本单位用户名和密码的管理,原有推荐单位用户名和密码不变,新增推荐单位以书面形式(指定管理人员姓名、手机号、加盖公章),发传真至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受理中心索取用户名和密码。

 

四、申报要求

1关键技术攻关和新产品开发重点项目,必须具有明确的产业化前景,申请单位应具有较好的技术研发和产业化条件,有良好的资信基础和较强的资金筹措能力,优先支持企业为主体的产学研结合创新项目。其中,国际科技合作项目,必须具有明确的国外合作单位及国际合作基础,重点项目须提供近2年来与国外合作单位签订的合作协议(中、外文),优先支持政府间国际科技合作项目和国际合作基地项目。

2成果转化与推广项目,申报单位应具有较强的转化和推广能力,重点项目必须是产学研结合创新项目。

3科技兴贸项目,申报单位为具有自营出口权的内资企业,申报的项目产品已有小批量出口、但出口规模不超过300万美元。

4高新技术产业化专项项目,必须是产学研结合创新项目,并提供合作协议;申报主体必须是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高新技术特色产业基地的特色优势产业集群中的骨干、配套企业。

5博士后培育项目,申请人必须是我省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企业工作站和博士后流动站协作研发中心内的、20086302010130正式进站的博士后科研人员;外省博士后流动站和本省工作站联合招收的博士后人员,须在省博管办进行备案,并提供相关证明。进站日至申报起始日满三个月以上的申请者,应提供在该站的科研开题情况(非本次申报课题)及相关证明;进站日至申报项目起始日满一年以上的申请者,除提供该申请者开题情况(非本次申报课题)及相关证明外,还需提供中期考评情况。在站时间按两年计算,申请者需延期出站的须提供省博管办批准延期出站等相关文件资料。每个博士后流动站或企业工作站申报项目不超过2个。

6、应用基础研究项目,若项目负责人系省级重点实验室人员,须在项目申请书封面计划类别栏中注明所在省重点实验室名称。重点项目的项目组研究人员35岁以下的中青年科技人员不得低于30%,优先支持能形成知识创新团队的项目。

7网上申报。未进行网上申报的项目,一律不受理;未通过申报系统打印的项目申请书无效。

8规范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包括《湖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申请书》及相关附件,其中重点项目还需提交《湖南省科技计划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提纲见附件3)。网上报送,同时提交与网上报送内容完全一致的书面材料一式2, A4纸,简装成册。附件2的湖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申请书样表,仅供申报者在系统外预填报时用。

9、严把推荐关。项目申报单位和推荐单位要严格把好推荐关。不在《申报指南》范围内的项目,原则上不得推荐申报;不得以在研或已结题的省科技计划项目重复申报;不得以相同内容多头申报。项目负责人必须是实际主持和从事项目研发工作的负责人,每年(含跨年度连续)离职或出国的时间不超过半年;项目负责人限牵头申报1项、最多可参与2项;承担省科技计划项目未结题的项目负责人,不得再牵头申报。

10、采取限额推荐的方式申报,各推荐单位限额推荐项目数见附件4

11、网上申报日期为201021326,春节假期系统不开放。受理中心集中受理时间为2010311326,具体安排见附件5

 

五、咨询方式

    有关项目申报的未尽事宜,可咨询省科技厅相关计划归口处室。具体申报受理事宜联络方式如下:

    联系人: 科技厅计划处 李小兵  073188988809

                       张天教 073188988810

       项目受理咨询   钟海华 张国平 073188988730

        系统保障咨询   李 华  073188988950

    省科技计划项目受理中心地址:长沙市河西岳麓大道233号科技大厦一楼大厅102

 

附件:

12010年度湖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2、湖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申请书样表(通用样表软科学研究项目样表博士后培育项目样表科技兴贸项目申报专用样表

3湖南省科技计划重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提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