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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文理学院第四届学术委员会正式成立

时间:2015-10-26 阅读量:5
 
 
我校第四届学术委员会正式成立
 
   10月22日上午9点,湖南文理学院第四届学术委员换届选举大会在704会议室隆重举行。会议对第三届学术委员会的工作进行了总结,选举通过了湖南文理学院第四届学术委员会成员名单,审议了新的《湖南文理学院学术委员会章程》。上一届校学术委员会委员及新一届学术委员会委员参加会议。校党委书记魏饴,校长谷正气参加会议,并发表了重要讲话。
   第三届校学术委员会主任,校党委书记魏饴对上一届学术委员会的工作进行了总结并给予了充分肯定。魏书记指出,上一届校学术委员自成立之后在审议学校科研与学科发展规划,指导组织全校科研学术活动,各级各类科研项目推荐评审,申报高层次人才引进、职称申报、学科带头人评定、科技奖励等方面的成果审定,学术不端行为审定,以及贯穿落实上级政策规定等各项工作上,依法依规,尽职尽责,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有力的推动了我校学术与学科发展。
   魏书记强调,学校党委行政对新一届校学术委员的遴选高度重视,曾先后两次启动推选工作。本届学术委员会委员的遴选程序和构成要求是严格按照国家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的,确保此项工作的严肃性与科学性。在魏书记的主持下,会议全体举手表决,一致同意通过了湖南文理学院第四届校学术会委员会成员名单,并成立了新一届校学术委员领导机构。
   校长谷正气被推选为第四届校学术委员会主任。谷校长代表新一届学术委员对上一届学术委员为学校各项学术工作所作出的贡献表示感谢。他希望新一届学术委员必须秉承公平、公正、严谨、科学的工作态度,恪尽职守,不负众望,并就如何履职责提出五点要求:第一,遵守法律法规、学术规范和学术道德;第二,遵守学术委员会章程,第三要勤勉工作,尽职尽责;第四,要熟悉与学术委员会工作相关的各项事宜;第五,要积极参加各类学术活动,就学术事务自主发表意见和建议。此后,谷校长为所有新一届学术委员颁发了聘书,并组织委员对新的《湖南文理学院学术委员会章程》草案内容进行讨论。  
   副校长姚春梅对《湖南文理学院学术委员会章程》草案部分内容进行了详细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