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为了更好地培育校内科学研究气氛,鼓励教师走上更高的科技平台,并结合《湖南文理学院2015年“国家项目工程”实施方案》文件精神, 2015年继续实施校级科研项目。具体申报注意事项如下:
(一)申报要求
1.申报了2015年国家基金项目但未获立项资助,同时近三年未获校级科研项目(含博士启动项目)立项资助的项目;
2.研究方向与学校硕士点培育学科方向一致或者相关;
3.研究方向与学校省级协同创新中心方向一致或者相关;
4.与企业合作的应用研究;
5.其它具有前沿性与特色鲜明的研究。
(二)申报方式:
1.已申报国家项目的各项目申报人需提交2015年国家基金项目申报书(无需另填校级项目申报书;社科基金项目活页不需要提交),其他类别申报的,需填写校级项目申报书。
3.申报人提供申报书一式一份至所在单位汇总(汇总表附后),经所在单位签字盖章后,由单位统一申报,不接受个人申报。
各单位汇总表需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电子版发至科技处邮箱:kjc7186165@163.com
(三)截止时间:
项目受理截止时间为10月30日下午5:00,逾期视为主动放弃。
联系人:熊佳慧,联系电话:7186165。
科 技 处
二O一五年十月十九日
样表-校级项目申报情况汇总表.xls
2015版湖南文理学院科研项目申请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