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做好2015年湖南省社会科学成果鉴定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5-06-01 点击数:

      请有意申报的老师于6月19日前完成网上申报,并于6月22日前把申报纸质材料交科技处成果科。

湖南省社会科学成果评审委员会文件
湘社评〔2015〕6号
 
关于做好2015年湖南省社会科学成果
鉴定申报工作的通知
 
根据《湖南省社会科学成果鉴定暂行办法》,今年将进行湖南省社会科学成果鉴定工作,请你们接此通知后,认真组织好本单位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5年6月5日起至6月19日为网上申报阶段。有关申报单位应先与湖南省社会科学成果评审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为省社科评审办)联系,在“社会科学成果鉴定管理系统”内增加单位名称(已有单位不用再增加)。然后各单位申报者在湖南社科网或湖南科研网的“社会科学成果鉴定管理系统”栏进行个人注册(已注册的不用再注册),按要求如实填写注册信息,经申报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即可使用个人账号进行在线申报。申报成果鉴定的相关信息(著作、论文、调研报告、反响材料及证明等)须全部用PDF格式上传,每个文件不超过30M,若文件过大可分解成多个文件上传。个人申报材料须在所在单位公示3天无异议后,再提交申报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审核,各申报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审核确认后,正式提交省社科评审办。
(二) 2015年6月22日至26日为申报纸质材料阶段。为确保申报的可靠性及存档需要,申报者须申报一份与网上电子材料一致的纸质材料,包括从网上下载打印的纸质《鉴定申请表》、《反响材料表》,著作原件,论文、调研报告、反响及证明材料复印件等等,申报单位科研管理部门须对原件进行认真审核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审核公章。所有材料要求放入材料档案袋,并用《鉴定申请表》中封面贴于材料档案袋面上,同时再将《湖南省社会科学成果鉴定单位申报材料统计表》打印1份,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及科研主管部门公章,由各单位科研管理部门汇总报送省社科评审办,逾期不予受理。省社科评审办不受理个人申报。
(三)成果鉴定实行限额申报,指标分配见附件7。
(四)分片联系人
1.国防科技大学、中南大学、湖南大学、湖南师范大学、湘潭大学、高职高专——联系人:吴 实;电子信箱:wushih@163.com;电话:13574853235  89716042(办)。 
2.省内本科院校(长沙市内)、省直各单位和省级社科类社会组织——联系人:李安定;电子信箱:lad126@126.com;电话: 13907317822  89716072(办)。
3.省内本科院校(长沙市以外)、党(干)校、各市州社科联、高校社科联——联系人:黄渊基;电子信箱:303143040@qq.com;电话:13467515224  89716098(办)。
 
 
附件:
 

         湖南省社会科学成果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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