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单位
:
2018
年
,
省科技创新人才项目遵照省委
“
芙蓉人才行动计划
”
,
对接产业项目建设年行动中
“
五个
100
”
工作部署
,
进一步做好人才引进、培养、使用等方面工作,加大对高水平科技创新人才和团队支持力度
。现将省科技厅《湖南省科学技术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2018年度湖南省科技创新平台与人才计划(人才类)项目申报的通知
》
发给你们
,
请各单位对照通知要求积极组织申报。
湖南省科学技术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2018年度湖南省科技创新平台与人才计划(人才类)项目申报的通知
各市州科技局、财政局
,
省直管县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财政局,省直有关部门
,
国家高新区管委会,有关中央在湘和省属单位
,
省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全省性科技行业协会:
2018
年
,
省科技创新人才项目遵照省委
“
芙蓉人才行动计划
”
,
对接产业项目建设年行动中
“
五个
100
”
工作部署
,
进一步做好人才引进、培养、使用等方面工作,加大对高水平科技创新人才和团队支持力度
。
现将
2018
年度省科技创新人才计划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
(一)人才引进专题
——
湖湘高层次人才聚集工程
1
、引进对象
。
来湘创新创业的海内外优秀科技人才
,
分为创新人才(团队)、创业人才和外聘专家
3
类
。
(
1
)创新人才(团队)类是指依托国家及我省重点创新项目、重大创新平台等引进
,
研究方向前沿且符合我省战略新兴产业或重点优势产业发展需要的各类人才,包括:顶尖创新人才
,
即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外国院士及诺贝尔奖获得者等国际国内顶尖人才;杰出创新人才
,
国家
“
千人计划
”
创新类人才、
“
万人计划
”
(国家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科技创新领军人才、
“
长江学者奖励计划
”
特聘教授、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
,
或达到以上人才计划申报条件的海内外一流人才;优秀青年创新人才
,
国家
“
青年千人
”
、
“
万人计划
”
青年拔尖人才、
“
长江学者奖励计划
”
青年学者、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
,
或达到以上人才计划申报条件的
40
周岁以下青年创新人才
。
创新团队是指由顶尖创新人才或杰出创新人才牵头,核心成员不少于
4
名
,
核心成员应符合创新人才条件,团队其他骨干应具有满足工作所需的科研能力或经营管理水平
,
团队结构合理且核心成员稳定合作
2
年以上
。
(
2
)创业人才类是指运用自主知识产权成果来湘创办高科技企业或依托我省企业进行成果转化的科技创业人才
,
是所在企业的主要创办人(担任董事长或者总经理职务)和股东(股权不低于
30%
)
,
且创业项目顺应我省产业发展趋势或能填补我省产业发展空白,具有产业化潜力
,
同时符合我省生态环境治理有关要求。优先支持节能环保、清洁生产、清洁能源三大产业创业人才
。
同一人为多个企业主要创办人和股东的,只能通过一个企业申报
。
(
3
)外聘专家是指产业发展和技术创新急需又无法全职来湘工作的上述各类人才(团队)
,
采取阶段性工作、假期工作、产学研项目合作、提供战略咨询或技术指导等柔性引智方式。外聘专家服务我省的工作时间一般不少于每年
2
个月
,
以我省中小企业为用人主体。
为加大军民融合创新工作力度
,
对依托湖南省军民融合科技创新产业园、军民融合协同创新中心以及我省军民融合重点项目等平台引进,研究方向和成果符合国家国防战略前沿技术发展和我省军民融合重点优势产业发展需要
,
解决我省军民融合产业关键性技术或工艺难题的省军民融合高端人才(团队),参照以上类别予以支持
。
2
、申报方式
(
1
)顶尖创新人才(团队)和杰出创新人才(团队)的引进
,
按照一人才(团队)一论证的方式。转变以往每年申报评审一次的申报方式
,
实行根据需求引进一个、落地一个、论证一个、支持一个的动态认证模式。论证过程:市州(中央及省直有关单位)按照地方(单位)引才需求
,
组织引进相关人才(团队),在人才(团队)落地后
,
根据相关引才标准进行评价,评价合格后
,
在用人单位与引进人才(团队)签署意向性协议或聘用合同后的
3
个月内
,
由用人单位所在市州政府(中央及省直有关单位直接)向省科技厅推荐。省科技厅会同省委人才办在推荐后
1
个月内
,
按照一人才(团队)一论证的方式,组织产业、技术、投融资、财务、管理专家以及相关职能部门组成论证专家小组
,
围绕引进人才(团队)对地方产业及经济社会发展的预期贡献、未来发展潜力、用人单位及地方支撑配套条件、人才及项目产业化的投入情况、项目预算的目标相关性及经济合理性进行论证,根据论证情况对引进人才(团队)进行支持
。
(
2
)优秀青年创新人才、创业人才和外聘专家原则上须是
2017
年
6
月
1
日以后来湘创新创业人才
,
及近五年引进来湘的两院院士、
“
千人计划
”
和
“
万人计划
”
专家等国家级人才及省
“
百人计划
”
专家
。
上述人才项目
,
实行常年申报、分批受理评审。第一轮申报时间截至
2018
年
5
月
25
日
,
推荐时间截至
2018
年
5
月
31
日
。
后续申报推荐的项目,纳入人才储备库
,
与下批次或下年度申报项目进行统筹管理。已获得
2017
年度长株潭高层次人才聚集工程经费资助的不再重复支持
。
2018
年度长株潭高层次人才聚集工程纳入该专题
,
不再另行组织申报。
(二)人才培养专题
——
省科技领军人才(团队)、湖湘青年科技创新人才
省科技领军人才(团队)培养计划与国家创新人才推进计划(万人计划)对接
。
2018
年国家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申报通知印发后
,
我厅将另行组织申报推荐。
湖湘青年科技创新人才培养计划与省委湖湘青年英才支持计划对接
。
我厅将根据省委组织部、省科技厅、省人社厅、团省委等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开展
2018
年湖南省
“
湖湘青年英才
”
支持计划工作的通知》
,
另行组织申报。
(三)人才使用专题
——
湖南省院士专家工作站建设
按照《湖南省院士专家工作站认定办法》相关要求
,
我厅对新认定的湖南省院士专家工作站建设运营择优予以支持,另行组织申报
。
二、推荐申报要求
(一)申报程序
。
项目申报采用网络在线申报的方式
,
项目申报单位登陆湖南省科技厅门户网站(
http://www.hnst.gov.cn
)
,
点击进入
“
湖南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
”
(以下简称
“
信息系统
”
)进行申报
。
(在线注册、申报及推荐操作具体流程详见信息系统首页
“
系统使用说明
”
)
。
(二)推荐程序
。
推荐单位通过“信息系统”在线完成项目推荐
,
并出具推荐文件和推荐项目汇总表,加盖公章后在规定时间内寄送省科技厅项目受理中心
。
1
、市州项目
,
经市州科技局审核,会同财政局汇总
,
并报市州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向省科技厅推荐申报
。
2
、湖湘高层次人才聚集工程专题中的顶尖创新人才(团队)和杰出创新人才(团队)须经市州人民政府和市州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推荐申报
。
3
、国家高新区管委会、中央在湘单位、省直有关单位、省属高校和科研院所、省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全省性科技行业协会的项目
,
经本单位审核汇总向省科技厅推荐申报。
(三)诚信管理
。
承担省科技创新计划项目长期不验收结题的单位和原项目负责人
,
不得参与项目申报。负责项目审核的推荐单位对所推荐项目的申报资料真实性、合法性、合规性负责
。
(四)保密项目
。
涉密项目按照科技保密有关规定
,
另行报送。
(五)佐证材料
。
海外引进人才所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
,
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
“
学历学位认证书
”
。
三、专项经费管理
(一)经费配置
。
上述科技创新人才项目
,
按申报单位属地的原则,属长沙、株洲、湘潭
3
市的项目
,
纳入湖南省长株潭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专项经费支持;其他市州的项目
,
纳入湖南省科技发展计划专项经费支持。
(二)经费使用
。
上述科技创新人才项目所安排经费属一次性后补助
,
按照《湖南省人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湘财行〔
2015
〕
19
号)
,
可用于团队人才培养或引进、自主选题研究、改善科研条件、研修培训和对个人的专项补助或奖励等。市州及人才引进、培养单位须提供相应配套支持
。
(三)经费绩效评价
。
充分尊重科研及人才成长规律和周期性
,
进一步形成让科技人才潜心研究,以及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良好科研环境和氛围
,
对短期内科研产出及经济社会效果情况不做绩效评价。
四、咨询方式
项目受理中心咨询电话:
0731
—
88988730
,
88988732
信息系统技术支持电话:
0731
—
88988619
项目执行处室咨询电话:人事处
0731
—
88988846
省科技厅项目受理中心地址:长沙市岳麓区岳麓大道
233
号科技大厦一楼大厅
102
室
邮编:
410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