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国家知识产权局、科技部《关于提升高等学校专利质量促进转化运用的若干意见》〈教技(2020)1号)文件精神,依据《湖南文理学院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实施办法》(校政字(2021)13号),经专利完成人申请、所在二级单位批准、知识产权中心评估、科技处审核并报校长办公会审定,拟对以下10项专利所有权进行转让,具体信息见附件1。
公示期15天,自2024年6月13日至2024年6月27日。公示期内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实名向科技处反映,书面材料须写明具体情况。科技处自接到异议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重新调查核实。
联系人:邹令老师
联系电话:0736-7186165
联系邮箱:kjc7186165@163.com
湖南文理学院科技与社会服务处
二〇二四年六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