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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项目

关于认真做好2016年度湖南省社会科学成果评审委员会一般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6-06-29 阅读量:5
 

校属各单位:

     根据湖南省社会科学成果评审委员会办公室通知, 2016年度湖南省社会科学成果评审委员会一般课题(以下简称课题)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通知全文转发给你们,请根据申报通知、申报指南的要求做好项目申报准备工作。

 一、指导思想: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在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坚持“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紧紧围绕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开展研究,力争推出一批具有理论创新和实践指导意义的优秀成果。

二、课题分类:

1)基础理论研究:立足学术发展前沿,突出原创性、开拓性和学术思想价值,服务我省优长学科、特色学科、新兴学科建设以及哲学社会科学普及等;

2)应用对策研究:紧贴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着力新型智库建设,突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服务党委政府决策。以上两种研究类型根据研究价值、难易程度和创新性等,分为资助课题和经费自筹课题。

三、课题申请人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课题主持人的工作关系在本省,课题组成员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3)工作关系在本省的在职博士生(博士后)可从所在工作单位申请,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能申请。

4)应用对策研究课题主持人应具备深厚的理论知识、丰富的实践经验、较强的研究能力和组织能力,研究团队应体现理论部门和实际部门,党政机关和基层单位,老中青专家三个方面的结合。

5课题主持人只能申报1个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课题的申请;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课题申请。

6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重大和重点项目、省社科基金项目、省科技厅软科学项目、省社会科学成果评审委员会项目尚未结项的,不能申报本次课题。

7)凡以其他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级各类项目为基础申请课题,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内容基本相同的不能再次申请,坚决杜绝重复申报。

四、本次课题采取限额申报的方式,我校名额为5项;申报过本年度重大重点课题未获立项者,可再申报本次一般课题,但占用所在单位限额指标。

五、学校将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推荐,请各申报人务必于715日前提交纸质申请书一式一份及电子版(发至科研院邮箱:kjc7186165@163.com)至科研院,逾期不予受理。

未尽事宜请与科研院联系!

联系人:熊佳慧   周永明     电话:7186165

 

2016年度省社科评审委项目申报通知(省通知原文).doc

 

省社科评审委项目申请书.doc        省社科评审委项目活页.doc

                                                                                                                科研院

2016.6.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