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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项目

关于做好2016年湖南文理学院科学研究项目、“众创中心”创新创业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6-10-28 阅读量:5
 

校属各单位:

为做好2016年校级科研项目、“众创中心”创新创业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项目设置

1.本次申报的项目分为2016年度学校科研项目、“众创中心”创新创业项目,其中校级科研项目分为重点项目、一般项目。

2.根据《湖南文理学院科研项目科研项目管理办法》(校政字[2016]28号)文件精神,校级科研重点项目重点资助有良好的前期基础、有能力冲击省(部)级和国家级课题的项目。校级科研一般项目原则上只资助年龄在40周岁(截止20161230日止)以下优秀青年教师,副教授以上(含副教授)职称原则上不能申报一般项目。

3.“众创中心”创新创业项目面向全校所有在职在岗人员,年龄不超过55(截止20161230日止)

(二)申报条件

1. 为避免一题多报、重复立项,确保申请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课题研究,2016年度校级项目申请作如下限定,有如下情况之一者不能申报本年度校级项目(含重点和一般):

已获校级项目立项未结题的不能申报(含博士启动项目);

近三年已获校级科研项目(含博士启动项目)立项资助的;

有两项(含)省级(含)以上项目尚未结题的。

2. “众创中心”创新创业项目选题不限,重点鼓励新材料、新能源及节能环保、生物医药、文化创意、电子信息、高端装备制造、互联网和移动互联网、现代农业、生活服务业、社会公益等领域的创新创业项目;成员必须有较好的项目相关专业基础,有强烈的创新创业意愿,创新创业项目无知识产权纠纷且项目具备一定成熟性,要有完整、合理及有效的后续经营规划。

3. 鼓励学生参与教师科研项目、创新创业项目,并作为项目参与人在申请书上体现;且在申报书中应根据研究实际需要,明确其具体任务分工。

(三)项目申报

1.校级科研项目申报需填写《湖南文理学院科学研究基金项目申请书》(2016版),并选择项目类别(重点或一般),重点项目落选不再参与一般项目评审;创新创业项目申报需填写《湖南文理学院“众创中心”创新创业项目申请书》,且当年不能同时再申报其他类别的校级项目;

2.申报项目经各学院学术委员会初审推荐,报送科研院。申请人提供申报书一式一份至所在单位汇总(汇总表附后),经所在单位签字盖章后,由单位统一报送,不接受个人申报。

申请书、汇总表均需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电子版发至科技处邮箱:kjc7186165@163.com

3 项目受理截止时间为1130日下午500,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熊佳慧,周永明  联系电话:7186165

样表-校级项目申报情况汇总表.xls

2016版湖南文理学院科研项目申请书.doc

2016版湖南文理学院众创中心创新创业项目申请书.doc

科研院 

201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