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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科技厅关于征集科技咨询与评审专家和更新专家信息的通知

时间:2017-03-24 阅读量:5

 

 

 

 

 

校属各单位:

         湖南省科技厅关于征集科技咨询与评审专家和更新专家信息工作已经开始,现将通知全文转发给大家,请仔细阅读通知要求,符合申报条件的老师积极申报!

         评审专家申报实行网上申报,暂不需要提交纸质申请,详细自荐方法请参照科技厅通知(附后)

        此工作实行常年征集,分批审核, 本轮征集时间校内截止2017年4月17日。

        联系人:熊佳慧       电话:7186165

                                                                                                               科研院

                                                                                                           2017.3.24

 

湖南省科技厅关于征集科技咨询与评审专家和更新专家信息的通知

省直有关单位, 各市州科技局,国家高新区管委会, 在湘部属和省属高校、科研院所,企业, 各金融机构,省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 省属新型研发机构,全省性科技行业协会:

   为更好服务创新引领、开放崛起战略实施, 建设科技强省,充分发挥科技专家在科技创新决策咨询中的重要作用, 提高科技创新管理服务的科学化、规划化水平。现就充实和更新湖南省科技咨询与评审专家信息和入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方式

   按照“公开征集——专家申请——资格核实——公示——推荐——审定——入库”的流程, 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科技咨询与评审专家。凡符合条件的专家均可申请入库。 已在库专家根据“信息系统”提示及时更新信息。

   二、入库条件

   按照《湖南省科技咨询与评审专家库建设和专家管理办法》(湘科发〔2016〕67号)要求, 专家分为管理专家、技术领域专家、财务专家和经济金融专家四类。

   (一) 申请入库专家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 热爱科技事业,具有良好职业道德;

   2、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工作规则, 无不良科研诚信及社会信用记录;

   3、具有较强的理论和专业知识、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良好的工作业绩, 熟悉相关领域技术研发、成果转化及国内外发展动态,熟悉相关行业国内外市场需求、动态, 熟悉科技和经济发展情况及相关政策;

   4、身心健康, 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两院院士可适当放宽年龄, 熟悉计算机操作;

   5、愿意承担且能够胜任专家工作, 并接受省科技厅的管理。

   (二) 申请入库专家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之一

   1、管理专家专业要求

   国家和省政府经济、科技宏观管理部门负责人及智库研究专家, 或高校、科研机构、企业、中介机构从事战略研究具有正高以上职称,曾经主持省部级及以上科研课题的专家。

   2、技术领域专家专业要求

   (1)高等院校、科研或医疗机构技术领域专家, 应从事相关领域研究工作满5年以上,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 曾经主持省部级及以上相关技术领域科研课题。

   (2)企业技术领域专家, ①从事相关领域研究工作满5年以上,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或硕士及以上学位, 曾主持或作为主要承担人员(课题组前3名)参与省部级科研课题;或拥有自主研制的核心知识产权(主要完成人)的研究人员; ②获得省级及以上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技术负责人;③国家“万人计划”、“千人计划”、湖南省“百人计划”引进的企业创新创业人才。

   3、财务专家专业要求

   (1)熟悉国家财经政策法规和科技经费管理规定, 熟悉科研课题组织实施和经费管理的规律和特点,熟悉科研院所、高校、企业的财务管理制度;

   (2)注册会计师或具有会计、审计、经济系列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在财务及相关领域(如经济、税收、资产管理等)具有5年以上实践工作经验。

   4、经济金融专家专业要求

   具有金融、财政、信贷、创投、科技保险、科技融资租赁项目管理等方面工作经验, 且在本专业(行业)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或曾经主持省部级及以上相关领域的课题或项目的专家。

   三、申请流程

   (一)新申请入库流程

   新申请入库专家须登陆湖南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信息系统”网址: http://61.187.87.55/egrantweb/), 点击注册,选择注册身份(选择“评审专家”), 点击“下一步”,填写个人简要信息后提交, 再将个人信息激活。激活后登录系统, 填写完善个人信息后提交。项目负责人可自荐成为专家。

   (二)在库专家信息更新流程

   已在库专家使用个人账号登录信息系统, 点击“评审专家”,再点击“个人信息维护”, 填写并提交更新信息。如忘记账号(默认账号为专家个人手机号码)和密码可通过系统用手机号和电子邮箱号找回。

   (三)申报单位、推荐单位操作流程

   使用申报单位、推荐单位账号登录信息系统, 登录后点击“审核评审专家”,对已提交信息的专家进行审核, 填写审核意见后提交。

   (四)注意事项

   1、申报、推荐单位对申请专家的信息进行认真审核, 负责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对不属于本单位推荐、不符合有关资质要求、不能参加有关咨询及评估活动的专家进行出库处理。

   2、个人证件号码、开户银行账号(开户银行填写到支行)作为咨询评估费用发放重要凭证, 务必填写完整、规范、真实。

   3、在填写的过程中可以随时点击“暂存”, 填写完后,点击“填写检查”, 确认无误后,再提交。 标“*”号为必填项,否则无法提交。

   四、征集时间

   实行常年征集, 分批集中审核。请各申报、推荐单位安排专人, 凭相关用户名和密码进入专家库系统在线推荐专家。第一轮征集时间:2017年4月20日前将推荐汇总表寄送省科技厅项目申报受理中心。

   有关专家库填报和推荐的未尽事宜, 可咨询省科技厅项目受理中心,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731-88988630, 88988732

   联系 人:蒋劲松、匡智祥

   省科技计划项目受理中心地址:长沙市岳麓区岳麓大道233号科技大厦一楼大厅102室 邮编:410013

   

  

  

   湖南省科学技术厅

   2017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