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为做好2017年校级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申报类别
1. 项目类别分为重点项目、一般项目;
2. 根据《湖南文理学院科研项目科研项目管理办法》(校政字[2016]28号)文件精神,校级科研重点项目重点资助有良好的前期基础、有能力冲击省(部)级和国家级课题的项目。
二、申报条件
1. 为避免一题多报、重复立项,确保申请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课题研究,2017年度校级项目申请作如下限定,有如下情况之一者不能申报本年度校级项目(含重点和一般):
(1)已获校级项目立项未结题的不能申报(含博士启动项目);
(2)近三年已获校级科研项目(含博士启动项目)立项资助的;
(3)有两项(含)省级(含)以上项目尚未结题的。
2. 校级科研一般项目原则上只资助年龄在40周岁(截止2017年12月30日止)以下优秀青年教师,副教授以上(含副教授)职称原则上不能申报一般项目。
3. 鼓励学生参与教师科研项目,并且作为项目参与人在申请书上体现。根据研究实际需要,明确其具体任务分工。
三、项目申报
1. 校级科研项目申报需填写《湖南文理学院科研项目申请书》,并选择项目类别(重点或一般),重点项目落选后不再参与一般项目评审;
2. 申请人提供申报书一式一份至所在单位,经各学院学术委员会初审推荐,统一报送到科研院,科研院不接受个人申报。报送材料包括学院汇总表一份(签字盖章)和所推荐的项目申请书,电子版发至科研院邮箱:kjc7186165@163.com。
四、申报时间
项目受理截止时间为11月17日下午5:00,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陈潇潇 联系电话:7186165。
科研院
2017.1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