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cientific &
Technical Report
学术委员会

2025年科研诚信建设和科技伦理治理工作总结

时间:2026-03-04 阅读量:5

一、科研诚信建设现状

(一)强化组织领导,压实主体责任。我校高度重视科研诚信建设工作,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明确责任体系。一是确定科技与社会服务处作为全校科研诚信建设主责机构,全面统筹协调科研诚信相关工作。二是明确学校第六届校学术委员会承担本校科研诚信建设推进、学术不端行为查处等核心职责。三是建立跨部门协同联动机制,整合人事处、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等相关部门力量,明确各部门在科研诚信教育、科研项目管理、违规查处等环节的职责分工,形成齐抓共管、协同高效的工作合力。

(二)完善制度体系,规范全流程管理。聚焦科研活动全流程,着力构建系统化的科研诚信管理制度体系,为科研诚信管理提供坚实制度保障。一方面,制定并完善《湖南文理学院学术委员会章程》《湖南文理学院科研事业经费管理办法》等一系列规章制度,使科研诚信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另一方面,严格落实科研项目申报诚信承诺制度,在各级各类科研项目申报过程中,要求申报人签署科研诚信承诺书,明确科研诚信责任与义务。但在科研成果管理环节存在短板,未制定科研原始记录、科研档案保存等专项管理制度,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科研成果追溯与管理的规范性。

(三)深化教育宣传,营造诚信氛围。深化教育引导,营造诚信氛围。开展专题教育活动,将科研诚信教育纳入新入职教师培训、本科生及研究生入学教育等重要环节,通过课程教学、专题讲座、案例分析、签署诚信承诺书等形式,引导师生树立正确的科研价值观。但目前,科研诚信教育宣传与信息管理的相关管理制度尚未建立,教育宣传工作的长效性有待进一步强化。

(四)规范调查程序,确保公正客观。严格遵循“客观公正、程序规范”的原则,扎实推进科研违规行为查处工作,确保每一起科研违规举报都得到规范处置。同时,严格保护举报人权益,对不实举报及时澄清,允许被举报人提交申辩材料,充分听取其陈述,确保调查结果公正透明。

(五)加强学术期刊监管,建立预警机制。强化对学术论文发表的监督管理,建立学术期刊预警机制。通过梳理国内外存在问题的学术期刊名单,发布期刊预警信息,杜绝在劣质期刊、“垃圾期刊”发表论文的行为,从源头遏制学术不端现象,维护学校学术声誉。

二、科技伦理治理现状

(一)推进委员会建设,完善制度框架。成立科学伦理委员会,负责统筹协调全校科技伦理相关工作,为科技伦理审查提供组织保障。同时,明确委员会的职责定位、组成结构、工作程序等核心内容,为科技伦理治理工作奠定制度基础。但目前,除《湖南文理学院学术委员会科学伦理专门委员会章程》,尚未制定其他工作制度和标准操作规程,科技伦理治理的制度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

(二)规范审查过程,提升审查质量严格依据科学伦理委员会章程及相关国家规定,开展科研项目科技伦理审查工作,确保科研活动符合科技伦理要求。在审查过程中,对涉及人体试验、动物实验、数据安全等敏感领域的科研项目进行重点审查。但存在申请表操作规程不够完善的问题,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伦理审查工作的效率与规范性。

(三)健全监督机制,畅通举报渠道将科技伦理违规行为监督纳入全校科研监督体系,目前未设立科技伦理专项举报渠道,相关举报渠道及处理机制由校学术委员会统筹协调。通过整合监督资源,确保科技伦理违规线索能够得到及时受理与核查,保障科技伦理治理工作的有效性。

(四)强化教育引导,筑牢伦理底线注重加强科技伦理教育宣传,将科技伦理培训有机融入科技人员入职培训、承担科研任务、学术交流研讨等各类活动中。通过专题培训、案例研讨、政策解读等形式,向科技人员普及科技伦理知识,强化科技伦理意识,引导科技人员自觉遵守科技伦理要求,确保科研活动始终在伦理框架内开展。

三、存在的问题与改进措施

我校在科研诚信建设和科技伦理治理工作中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科研成果管理、科研诚信教育信息管理等专项制度缺失;二是科技伦理治理的专项工作制度和标准操作规程不完善,伦理审查申请表操作规程有待优化;三是科技伦理专项举报渠道尚未建立。

针对上述问题,下一步将采取以下措施抓好整改提升:一是加快制度建设,补齐短板弱项,尽快制定科研原始记录管理、科研档案保存、科研诚信教育信息管理等专项制度,完善科技伦理专项工作制度和标准操作规程,优化伦理审查申请表操作规程;二是优化监督举报机制,设立科技伦理专项举报渠道,提升监督管理的针对性与有效性;三是强化教育宣传,创新教育形式,完善科研诚信与科技伦理教育长效机制,进一步提升师生科研诚信意识与科技伦理素养,持续营造风清气正的科研生态,为学校科研领域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2026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