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有关单位:
全国社科规划办《关于做好2017年国家社科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简称《通知》)已经下达,《2017年国家社科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申报公告》(简称《公告》)已经发布,为做好我校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积极发动,鼓励申报。
中华学术外译项目是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主要类别之一,通过资助代表中国学术水准、体现中华文化精髓、反映中国学术前沿的学术精品以外文形式在国外权威出版机构出版并进入国外主流发行传播渠道,深化中外学术交流与对话,增进世界了解中国和中国学术,增强中国学术国际影响力和国际话语权。认真做好这一类别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申报工作,对于大力推动我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走出去具有重要意义。各有关单位要认真按照2017年国家社科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的资助重点及相关要求,扎实做好发动和组织工作,主动有效服务,鼓励符合条件的社科工作者积极申报。
二、认真审核,及时报送。
相关学院要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做好申报材料审核把关工作,确保材料真实、准确、规范。报送材料包括:按要求填写的《国家社科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申请书》(2017年7月修订)一式7份(含1份原件、6份复印件,A3纸打印、中缝装订)和《国家社科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申报信息汇总表》1份(电子版)。此外,著作类成果还应提交所翻译原著、译稿或翻译样章(译文须为2万字以上核心章节,用外文直接写作的须提交成稿全文)各6份;与国外学术出版机构所签订的出版合同、国外出版机构法律证明文件等有关文本的复印件及中文译稿、原著著作权人授权证明各1份;也可附上反映原著学术水平及其影响的相关材料。期刊类成果还应提供近一年内出版的样刊一式6份,期刊出版许可证副本复印件1份;反映本期刊学术水平及其社会影响的相关材料;编委会成员名单及工作单位(国际编委含国籍)。项目申请书和翻译样章须附电子版光盘。
科研院集中受理申报,汇总审核后统一报送省社科规划办。各有关学院须于9月29日之前,将本单位纸质版申报材料、光盘、电子版申报信息汇总表报送科研院(逸夫楼A513)(邮箱:kjc7186165@163.com)。
联系人:陈潇潇,电话:0736-7186165。
1.国家社科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申请书(国内出版机构类).doc
2. 国家社科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申请书(科研人员、科研机构、学术期刊社类).doc
3.国家社科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申报信息汇总表.xls
4.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代码表.xls
5.国家社科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推荐选题目录(2017).xls
6.国家社科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国外出版机构指导目录(2017).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