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科协发〔2013〕15号
各区县(市)科协,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西湖管理区科协,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各市直学会(协会、研究会)、市直企业科协,高校科协: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根据《中共常德市委、常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科协工作的意见》(常发〔2008〕10号)文件精神要求,为了大力宣传表彰优秀科技工作者中的典型代表,激励广大科技工作者开拓创新,更好地为我市科技进步和“新常德·新创业”建功立业。经研究并报请市领导同意,决定组织开展第七届“常德科技之星”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入选人应具备下列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科技事业,遵纪守法,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具有“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科学精神和“坚持真理、诚实劳动、亲贤爱才、密切合作”的职业道德,同一切伪科学及封建迷信活动作坚决斗争,为同行公认的楷模和典范。
2、我市自然科学、工程技术、交叉学科等领域的学科带头人,在学术上有较深的造诣,其研究成果达到国内先进水平或省内领先水平,对本学科的发展起到了开创性作用,为本学科同行所公认。在新技术推广上有重大成就的科技工作者。
二、评选名额
评选名额为10名。已被授予此称号者和科普工作者、科技管理人员不纳入评选范围。
三、评选程序
1、民主推荐:由各单位民主推荐。申报单位应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对推荐的人选,须经集体讨论研究决定。学会(协会)须经常务理事会议讨论通过,并填写《推荐表》(见附件)。
2、专家评审:评审委员会对候选人推荐材料初审后,召开第七届“常德科技之星”评审会议。采取专家组分组评审推荐和集中投票排序、评委会综合平衡的方法初步确定入选人。
3、社会公示:将入选人名单在《常德日报》和《常德科普网》等媒体上公示,并报市纪委审查,同时返回相关单位(部门)公布并听取群众意见。公示期间如发现并确认入选人申报材料存在弄虚作假或有其它违纪等重大问题,即取消其入选资格。
4、审定报批:市科协党组根据公示结果和市纪委意见研究并确定入选人,报市委、市政府审批。
四、申报要求
1、由被推荐人所在单位或科协组织申报。递交《推荐表》纸质材料一式三份,2000字左右的近五年典型事迹纸质材料一式三份,另送交相应电子文档,均采用word文档形式。同时出具相关成果证书或获奖证明证书及复印件。
2、申报截止日期为2013年8月15日,过期不予受理。
联系地址:常德市柳叶大道2999号(市交通局10楼) 常德市科学技术协会办公室 1018室
联 系 人:胡妍科
电 话:7256512 13117369166
电子邮箱:cdkx7256502@163.com
附件:《第七届“常德科技之星”候选人推荐表》
常德市科学技术协会
2013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