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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贯彻全国社科规划办《通知》精神做好我省2012年《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2-06-04 阅读量:5

关于认真贯彻全国社科规划办《通知》精神做好我省2012年《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社科基金项目管理单位:
  全国社科规划办《关于做好2012<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申报工作的通知》(下简称《通知》)已经下发。为认真贯彻《通知》精神,切实做好我省2012年《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广泛发动,积极申报。《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代表我国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最高水准成果,集中展示我国哲学社会科学界的学术创造力。做好此项申报工作,对打造社科湘军、推动我省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工程建设、提高社科研究成果质量,具有重要意义。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专家学者进行申报,切实加强对申报工作的指导。
  2.审核把关,规范报送。申报单位科研管理部门要认真审核申报材料并签署明确意见。我省2012年《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集中受理申报时间为625日至71日,申报地点在省委二办公楼523(联系电话:0731—82216244)
  报送我办的材料包括:(1)《〈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申请书》一式3(要求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其中2份报送全国社科规划办,1份留我办存档;(2)成果打印稿5套(A4纸双面印制、左侧装订成册),成果概要7份(包括著作名称、目录、5000—10000字的成果内容介绍、主要参考文献,其中著作名称和目录须附英文译文。用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成果书稿和成果概要不得直接或间接透露申请人姓名和单位等信息;(3)包含上述申请材料电子版的光盘2张(其中1张留我办存档)。请各有关单位按要求到指定地点办理成果申报,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全国社科规划办关于做好2012年《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申报工作的通知

 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基金办公室

2012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