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湘教通[2012]152号“关于申报2012年度科学研究项目的通知”要求,现将本次申报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请各单位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认真组织,严把申报质量关。
2、根据通知要求,凡承担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尚未完成(结题)的项目负责人,不准再申请;每人主持和参与的科研项目累计最多不超过2项;湘教通〔2011〕112号、湘教通〔2012〕148号文件中有撤销项目的负责人不准申报。
3、重点项目的申请人一般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在60岁以下;中级专业职务的申请人,应具有博士学位,在申报项目的研究领域内有较突出的成就。优秀青年项目申请人应具有硕士以上学位、在受理申请当年1月1日未满40周岁,项目组成员以青年为主。一般项目申请人年龄不超过60岁。
4、申请自然科学类重点项目须到国家有关部门认可的查新机构查新(中南大学和湖南大学),并提交相关查新报告和相关附件材料,本项工作在学校评审推荐完成后进行。
5、各学院要重点审核参与人员超项问题,每人主持和参与的科研项目累计最多不超过2项(历年累计未结题项目)。
6、凡2007年以来(含2007年)主持获得湖南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的主持人不得参与本次项目的申报。
7、科技处集中受理各单位申报材料,不接受个人单独申报。各单位在提交材料时,需提交申请情况汇总表一式1份、项目申请书一式3份,并将所有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guods888@163.com.
8、申报材料截止日期4月15日,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郭冬生 电话:7186165 邮箱:guods888@163.com
附件:
1、关于申报2012年度科学研究项目的通知(湘教通[2012]152号)
2、湖南省教育厅项目申报书
3、湖南省教育厅项目申报汇总表
4、学科名称
2012469128513.doc20124691220398.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