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做好2012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第一批重大项目(文化类)招标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近日,全国社科规划办发布了《2012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第一批重大项目(文化类)招标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共有36个重大项目(文化类)选题向全国公开招标。为扎实做好此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化认识,高度重视。本次由全国社科规划办组织的重大项目(文化类)招标,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的一项重大举措,对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对于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具有重大的理论和现实意义。充分发挥湖南“文蕴深、文脉广、文气足”的优势,精心组织好本次重大项目招标,有利于我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大力推进文化强省建设,促进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各有关单位对这项工作要予以高度重视。
二、精心组织,积极申报。原则上,重点本科院校、省委党校、省社科院都要有人申报;挂靠在一般本科院校与文化建设直接相关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首席专家应积极参与申报。鼓励省直文化单位、相关实际工作部门单独或与高校联合申报。
三、遵循要求,严格把关。投标人可登录全国社科规划办网站(网址www.npopss-cn.gov.cn)直接下载《2012年度国家社科基金第一批重大项目(文化类)投标书》及相关材料。投标书一律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并经责任单位审核盖章、由责任单位科研管理部门汇总后,于2012年2月26—27日统一报送我办。报送的材料包括:(1)每项《投标书》纸质文本7份,其中原件1份、复印件6份;(2)每项《投标书》电子文本1份(请用Word文件格式制作);(3)投标材料汇总清单1份(请用Excel文件格式制作),内容包括责任单位名称、首席专家姓名、投标课题名称、涉及学科名称、招标课题研究方向序号、子课题负责人姓名,以及建议回避评审专家姓名及其所在单位名称。《投标书》电子文本和汇总清单电子表格请通过电子邮件发至hnshekeban@163.com。
其他事项请按照全国社科规划办《2012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第一批重大项目(文化类)招标公告》有关要求办理。
邮编地址:410011,长沙市韶山北路1号二办公楼中共湖南省委宣传部523室(社科规划办);联系电话:0731-82216244,联系人:曾明。
附:2012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第一批重大项目(文化类)招标公告
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基金办公室
2011年12月9日
附:
2012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第一批重大项目(文化类)招标公告
经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批准,2012年度第一批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文化类)面向全国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单位
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
二、招标主题
以十七届六中全会《决定》中提出的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为主要招标内容。
三、招标对象
主要包括中央和国家有关部委,教育部直属高校,省级以上(含)党校、社科院、高校和重点研究基地,军队系统重点院校和研究机构。投标一般要以单位名义进行,多单位联合投标须确定一个责任单位。鼓励跨地区、跨单位联合投标,鼓励与相关实际部门开展合作研究。
四、招标数量和资助强度
本次招标共发布36个选题,每个招标选题原则上只确定一项中标课题。资助强度根据研究工作的实际需要确定,一般为每项60万元—80万元。
五、资格要求
(一)投标责任单位须具备下列条件:
1.在相关领域拥有雄厚的研究实力和学术资源。
2.设有科研管理的职能部门。
3.能够提供开展研究工作的必要条件。
(二)投标者须具备下列条件:
1.首席专家须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学术造诣,学风优良,责任心强;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局级以上(含)领导职务,是课题研究的实际组织者和指导者。首席专家为1名。
2.首席专家要组建与投标课题紧密相关的研究团队,首席专家和子课题负责人必须具有较丰富的、与投标课题相关的前期研究成果。
3.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大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大攻关项目、国家出版基金项目、国家软科学研究计划重大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和重点项目以及其他部委重大项目的首席专家,不能作为课题负责人参加本次投标。
六、投标要求
1.投标者要按照《投标书》规定的内容和要求填写申报材料,密切关注国内外相关学术研究前沿,特别要说明同类课题的研究状况,避免重复研究。课题论证要坚持正确导向,强调问题意识,突出研究重点,体现有限目标,力求具有原创性或开拓性,着力推出具有重大文化创新价值的标志性研究成果。
2.投标者要根据课题研究的需要,科学合理地编制经费预算;项目完成时间可根据研究工作的实际需要确定,一般应在2年—3年左右完成。
七、纪律要求
1.投标责任单位和首席专家要加强审查把关,严把政治方向关和学术质量关。各地社科规划办和在京委托管理机构要从选题内容、论证质量、首席专家条件、前期成果、科研团队和责任单位情况等方面进行资格审查,合格者予以上报。
2.投标者要发扬严谨求实的学风,坚持公平竞争的原则,遵守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管理规定。凡有弄虚作假、抄袭剽窃、违规违纪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参评资格;如获中标,一律撤项,五年内不得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3.选定子课题负责人和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子课题负责人必须在《投标书》上签字,否则视为违规申报。如获中标,子课题负责人一般不得变更。
4.投标者可提出两名以内(含)建议回避评审专家,我办将根据评审工作的实际情况予以考虑。
八、时间安排
1.投标人可登录我办网站下载《2012年度国家社科基金第一批重大项目(文化类)投标书》及相关材料。《投标书》一律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经责任单位审核盖章,由各地社科规划办或在京委托管理机构审核汇总后,于2012年2月29日前(以邮戳时间为准)统一报送全国社科规划办规划处,逾期不予受理。报送的材料包括:(1)审查合格的纸质《投标书》一式6份,其中1份原件、5份复印件;(2)投标材料《汇总表》纸质文本1份,内容包括首席专家、责任单位、所在省市、课题名称、涉及学科、招标选题序号、子课题负责人姓名、建议回避评审专家姓名和单位;(3)《投标书》(WORD文件格式)和《汇总表》(EXCEL文件格式)的电子文本,请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我办规划处。
2.3月份,我办对投标课题进行资格审查和评审。
联系人:孙璐 史尚元
联系电话:(010)8308306063098272
网址:http://www.npopss-cn.gov.cn
电子邮箱:npopss@vip.163.com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长安街5号全国社科规划办规划处
邮政编码:100806
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
2011年12月6日
附:
2012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第一批重大项目(文化类)招标选题
1.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研究
2.文化改革发展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研究
3.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研究
4.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研究
5.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研究
6.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研究
7.实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普及计划的途径、载体和方法研究
8.推进公民道德建设工程研究
9.推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研究
10.当今时代文化发展的新特点新趋势研究
11.世界文化多样性与构建和谐世界研究
12.现阶段我国社会大众精神文化生活调查研究
13.文化创作生产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问题研究
14.文化产品创作生产的评价机制研究
15.新时期文艺理论建设与文艺批评研究
16.坚持马克思主义新闻观与完善舆论引导格局研究
17.“走基层、转作风、改文风”与加强和改进新闻舆论工作研究
18.网络文化建设研究
19.国际传播发展新趋势与加快构建现代传播体系研究
20.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体系研究
21.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和资源图谱研究
22.构建公共文化服务指标体系研究
23.统筹城乡文化一体化发展新格局研究
24.农民工与城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研究
25.推动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研究
26.构建现代文化产业体系研究
27.健全现代文化市场体系研究
28.推进文化科技创新研究
29.提高我国文化产品国际竞争力研究
30.扩大文化消费问题研究
31.特色文化城市研究
32.保证和提高文化建设投入的机制和政策研究
33.加快文化立法、提高文化建设法制化水平研究
34.深化国有文化单位改革和文化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创新研究
35.实施文化走出去工程的政策措施研究
36.加强文化专门人才培养创新人才培养模式研究
[稿源:湖南省社科规划办]
[编辑:颜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