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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1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1-03-13 阅读量:5

关于2011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各高等学校: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自2009年起,每年设立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由教育部高等学校社会科学发展研究中心负责。现将2011年度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类别
  1. 一类课题,每项资助8—10万元,研究时限为2年。
  2. 二类课题,每项资助3—5万元,研究时限为1年。
  3. 自筹经费类课题,经费由申请者从校外有关部门或企事业单位自筹,资助额度不低于3万元,研究时限为1年。
  申请者应结合自身的研究专长,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提出的新思想、新观点和新论断,结合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高校实际工作的需要,既可自拟题目申报,也可根据课题指南选题申报(课题指南详见附件)。
  二、申报条件
  1. 申请者所在单位须为全国普通高等学校。
  2. 申请者必须是高校在编在岗的教师或党务政工干部、相关管理岗位工作者,能够作为项目主持人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
  3. 申请者应根据课题研究的实际需要,按照出成果、出人才的原则,组建结构合理的课题组。
  4. 每个申请者限报一个项目,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项目的申请。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成员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5.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专项: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含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基地重大项目、后期资助项目、一般项目)负责人;
  (2)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自2008年(含)以来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
  (3)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含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后期资助项目、西部项目和单列学科等各类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负责人(若已结项需附相关证明);
  (4)申报2011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其他类别项目者。
  三、申报办法及申报程序
  本专项以高校为单位集中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具体申报办法和程序如下:
  1.2011年度本专项采取网上申报方式。
  2.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信息网(www.sinoss.net)(以下简称社科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项目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程序及流程以该系统为准。
  3.3月10日开始项目网上申报。申请者可登录社科网申报系统下载《申请评审书》,按申报系统提示说明及《申请评审书》填表要求用计算机填写,并由学校科研管理部门通过申报系统统一上传申请书的电子文档。
  4.2010年已开通账号的高校科研管理部门,以2010年的账号、密码登录系统,并及时核对单位信息;未开通账号的高校科研管理部门,请于3月15日前登录申报系统,登记单位信息、设定登录密码,打印“开通账号申请表”并加盖管理部门公章,传真至010-58803011、58809876。待审核通过后,即可登录申报系统进行操作。有关项目申报系统及技术问题请咨询社科网。联系电话:010-62510667,手机:13366596901、13366596902,电子信箱:xmsb2011@sinoss.net
  5. 专项申报材料包括《申请评审书》(A表)1份,并按要求签字盖章;匿名评审表(B表)5份,单独装订,夹在《申请评审书》内。《申请评审书》统一用A4纸打印。
  6. 本次项目网络申报截止日期为4月15日,申报单位须在此之前对本单位所申报的材料进行在线审核确认,在线打印《申报一览表》并加盖公章,连同《申请评审书》(A表1份,B表5份),于4月21日前寄至: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35号  教育部高等学校社会科学发展研究中心基础理论研究处,邮政编码:100080。联系人:王非,010-62515099,电子信箱:ktsb@moe.edu.cn
  四、申报相关要求
  1.申请者须认真查阅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有关管理办法及以往相关资料,切实提高申报质量,避免重复申报。各单位邮寄的纸质《申请评审书》要按照《申报一览表》顺序排序,以便核对。
  2.申请者应如实填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三年申报资格。
  3.本次项目评审采取匿名方式,为保证评审的公平公正,《申请评审书》B表不得出现申请者学校、个人等有关信息,否则申报材料作废。
  4.各申报单位应严格把关,认真审核相关材料,如违规申报,将予以通报批评。
  五、成果要求
  最终成果应为专著、普及读物、研究或咨询报告、教学课件、音像软件等。研究成果须理论联系实际,具有推广价值,在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研究和宣传方面能发挥显著作用。
  
  附件:专项任务项目(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一类、二类课题指南


  
  
  教育部社会科学司 
                     二0一一年三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