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各类科研项目结题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为加强我校科研项目的管理,提高我校科研项目的质量和水平,学校科技处将组织第二次科研项目结题集中审查与报送工作。为了顺利完成这项工作,请各项目负责人对已到研究截止期限的各类科研项目及时做好结题准备工作。现提出以下要求:
一、按照各类科研项目的管理要求认真填写结题报告,结题报告书必须选择该项目的最新版本,旧版本不予受理结题。不同类型的科研项目结题要求不同,请认真参考各类项目管理部门的相关管理文件,以此为标准进行结题准备。
二、整理好与项目相关的研究成果复印件,复印件可与结题报告一并装订成册。装订成册的结题材料不统一要求精装,但一定要整齐、洁净。科技厅项目需结题材料1式3份;社科规划项目需1式2份;教育厅项目需1式2份;社科联项目需1式3份;校内项目需1式2份。
三、研究成果一定要符合项目管理规范和要求。第一,研究成果内容必须与本项目选题一致或相关,否则不能视为结题成果。第二,所有相关研究成果必须有该项目的资助来源标注,否则不能视为结题成果。第三,研究成果的质量一定要符合相关项目管理的要求,研究成果的数量要与本项目申报书中研究预期成果的填写情况相符合,否则视为不符结题要求。
四、请将按照要求整理好的结题材料于12月15日前送交科技处计划科,科技处将组织相关专家进行集中评审,预期不予纳入本年度结题范围。
科技处计划科
2009-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