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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文理学院关于开展“科技工作先进单位”“优秀学科团队”等评选的通知

时间:2025-11-28 阅读量:5

校属各单位:

    为充分调动全校教师从事高水平、原创性科研活动的积极性,促进学校科研工作的快速发展,在学校学科建设与科研工作大会即将召开之际,学校研究决定,组织开展湖南文理学院第七届“科技工作先进单位”“优秀学科团队奖”“优秀平台基地奖”“科研标兵”“标志性成果奖”评选表彰活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基本要求

1. 此次申报的科研成果需以湖南文理学院为第一完成单位,成果时限为202312月1日——202511月30日。

2. 此次申报科研成果是指:

(1)校定A、B类出版社出版的学术著作

(2)B2级及以上论文;

(3)省部级及以上科研成果获奖;

(4)A9级及以上项目(以正式立项批文日期为准);

(5)应用成果(仅限于授权发明专利、编写已颁布的省级及以上行业技术标准、省部级及以上政府委托并被采纳的研究咨询报告);

(6)省部级及以上作品获奖;

(7)横向科研项目。

3. 各职能处室的双肩挑教师及其科研成果,统一归口到其学科所在学院推荐和统计,不另设推荐指标。

4. 同等条件下,以学校名义在科技成果转化、技术推广、校县(企)产学研合作以及其他科技服务中成绩显著、取得较大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教师,可以优先推荐。

5. 申报团队或个人,无任何学术不端行为。

二、奖项设置

(一)申报“科技工作先进单位”(3项)的学院,需具备如下条件:

学院教师至少主持国家级项目1项,并符合以下条件中的任意1条:

1. 学院教师至少获省级以上科研成果奖1项,第一完成人为学院教师且第一完成单位为湖南文理学院;或学院教师获得省级以上人才称号。

2. 学院教师至少发A7级及以上论文6篇。

(二)申报“优秀学科团队奖”(2项)的团队,需具备如下条件:

1. 已申报校级以上学科团队并立项。

2. 团队必须以省级以上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科技创新平台为依托,具有良好的建设条件和外部发展条件。

3. 学科团队研究方向应服务于湖南省“三高四新”美好蓝图,具有相关典型案列及成果,须提供支撑材料。

4. 团队成员至少主持1项国家级项目。

5. 团队成员至少发表B2级及以上论文20篇。

(三)申报“优秀平台基地奖”的平台(4项),需具备如下条件:

平台基地举办或承办1次国内外学术会议;每年举行1次以上团队学术活动(学术报告、论坛、沙龙等);每年召开1次平台学术委员会会议(提供佐证材料)并符合以下条件中的任意3条:

1. 基地近两年获得国家项目立项或省部级科研成果奖;

2. 校定A、B类出版社出版的学术著作1部;

3. 发表B2级及以上论文13篇

4. 社科类研究成果被省部级领导人作出肯定性批示;或被省部级党政机关采纳、应用;或通过省部级机关简报、成果要报等刊发。自科参与编写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或年均转移转化成果2项

5. 完成市厅级党和政府委托的重大任务(讲座、培训、调研等)2次;或县区级党和政府委托的重大任务(讲座、培训、调研等)4次。

6. 实际到账横向项目科研经费人文社科类平台50万元;自然科学类平台100万元。

(四)申报“科研标兵”(5人)的教师,需具备以下条件中的任意3条;申报“科研先进个人”(10人)的教师,需具备以下条件中的任意2

1. “科研标兵”主持A8级及以上项目1项“科研先进个人”主持A9级及以上项目1项

2. 获得省级及以上人才称号

3. 省部级及以上科研成果奖励1项;

4. 发表B2级及以上论文2篇

5. 在校定A、B类出版社出版学术专著1部;

6. 成果转移转化1项;

7. 省部级及以上作品获奖1项;

8. 进帐经费在30万元以上的横向科研项目1项

9. 获得B1级及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1项。

(五)申报标志性成果奖”(3项)的教师,需具备以下条件中的任意1条:

1. 申报转移转化成果需在全国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管理系统登记,累计转化金额超过10万,且至少1项为在湘转化;

2. 校定权威期刊发表论文1篇。

三、推荐评选程序

1. 申报学院、团队及基地平台填写附件1、附件2和附件3。申报教师填写附件4和附件5

2. 学校组织相关专家集中评选。“科技工作先进单位”候选单位总数不超过3个,“优秀学科团队”候选团队总数不超过4个,“优秀平台基地奖”候选平台总数不超过4个,“科研标兵”候选人总数不超过5个(第五届和第六届获奖人员原则上不予参评),“科研先进个人”候选人总数不超过10个,“标志性成果奖”候选成果总数不超过3个。建议名单报校务会审批后确定。

3. 学校将给予表彰并颁发奖金。

 

四、材料提交

请各单位12月511:00“科技工作先进单位”“优秀学科团队奖”“优秀平台基地奖”“科研标兵”“科研先进个人”“标志性成果奖”申报推荐材料经由学院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送科技处成果科,电子版发送科技处电子邮箱kjc7186165@163.com,逾期不予受理。

 

科技处成果科联系人:陈潇潇

联系电话:0736-7186165.

 

                                                                                                                                    科技与社会服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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