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为做好2024年校级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申报类别与宗旨
1.本次项目申报的类别为重点项目、一般项目;
2.申报宗旨:瞄准科学前言,注重需求牵引,强化学科交叉,推进成果应用,兼具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学术价值和社会效益。
二、申报条件
1.为避免一题多报、重复立项,确保申请人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课题研究,申请人若有如下情况之一将不得申报本年度校级项目:
(1)已获校级项目立项但尚未结题(含博士启动项目);
(2)近三年已获校级科研项目(含博士启动项目)立项资助;
(3)已有两项(含)省级(含)以上项目且尚未结题;
(4)近五年内有校级及以上科研项目被撤项或终止。
2.校级科研一般项目原则上只资助已有一定研究基础且年龄在40周岁(截止2024年12月31日止)以下优秀青年教师,原则上不接受副教授以上(含副教授)职称的教师申报。
3.重点项目主要资助已有良好的前期研究基础,研究成果和预期目标指标明确、可考核,同等条件下向硕士点培育学科、乡村振兴和“三高四新”战略倾斜。
4.申请人须将学生作为参与人且在申请书上体现,并根据研究实际需要,明确其具体任务分工。
三、项目申报
1.校级科研项目申报需填写《湖南文理学院科研项目申请书》、《活页》(活页里不得透露个人信息和相关背景资料,否则取消参评资格),并选择项目类别。
2.重点项目由科技处组织专家统一评审。
3.一般项目由各学院学术委员会评审推荐,学校将不再进行评审;同时其它部门(职能教辅部门与继续教育学院)的一般项目由科技处组织专家统一评审。
4.重点项目资助额度为1.0万,一般项目资助额度为0.5万元。
5.一般项目申报需提供申报书1份至所在学院,经学院学术委员会评审推荐后,由学院学术委员会填写“湖南文理学院一般项目推荐函”(签字且加盖学院公章);重点项目申报需提供《申请书》1份、《活页》3份至所在学院,由学院统一报送到科技处。报送纸质材料包括学院汇总表1份(签字且加盖学院公章)、一般项目推荐函(签字且加盖学院公章)1份、项目申请书1份和活页3份(仅指重点项目),电子版(含汇总表、申请书和活页等)以“学院/部门名称+2024年湖南文理学院科研项目申报”命名发至科技处邮箱:kjc7186165@163.com。其他部门人员需个人提交相应资料(《申请书》1份、《活页》3份)至科技处(逸夫楼A513办公室)。
四、申报时间
项目受理截止时间为12月6日上午11:00,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徐柳 联系电话:0736-7186165。
科技与社会服务处
2024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