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2010年度常德市科学技术进步奖的通知(转发)
常科通〔2010〕24号
关于推荐2010年度常德市科学技术进步奖的
通 知
各县市区科技局,市直及中央、省属驻常有关单位:
为做好常德市科学技术进步奖推荐工作,根据《常德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及《常德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的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凡已通过鉴定、验收并已进行登记的科技成果;
2、已获得国家专利并且应用取得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的应用技术成果;
3、经过法定的专门机构审查确认的科技成果。
二、申报要求
1、每个项目需报送《常德市科学技术进步奖推荐书》,项目的经济和社会效益证明,应用和推广单位证明,项目鉴定(验收)证书(或专利证书、审定证书)合装成册,一式一份;主要完成单位情况表,主要完成人员情况表,合装成册,一式一份;项目的技术资料一套。凡盖有印章的材料,必须是盖有红印章的原件。
2、《常德市科学技术进步奖推荐书》从常德市科技信息港“项目成果申报平台”申报并网上提交。网址:www.hncdst.cn , 联系电话:7221369,联系人:陈克军。
3、申报材料一律不加封面,A4纸,线装成册。
三、申报时间与审核
推荐材料请于2010年11月20日前报常德市科技局科技成果科。各县市区所属单位的项目经县市区科技局审核后报市科技局;其余的直接报市科技局审核。所有项目经市科技局进行形式审查合格后方可参加评审。如有争议的项目,在争议未解决前不得申报。
联系电话:7256519,联系人:覃曼
二○一○年十月二十七日
主题词: 科技 奖励 通知 |
常德市科学技术局办公室 2010年10月27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