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科协发〔2011〕21号
各区县(市)科协、市级学会、市直企业科协、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中共常德市委、常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科协工作的意见》(常发〔2008〕10号)文件精神,为大力宣传表彰优秀科技工作者中的典型代表,激励广大科技人员开拓创新,营造“尊重人才、重视人才”的良好氛围,更好地为我市科技进步和建设“现代常德、幸福家园”建功立业,经市科协研究并报请市领导同意,决定组织开展第六届“常德科技之星” 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一、评选对象和名额
此次评选的对象为在学术上有较深造诣的学科带头人,在科研方面有重大成果的科技人员和在技术推广方面有巨大成就的科技工作者。已被授予此称号者和科普工作者、科技管理人员不纳入评选范围。此次评选名额定为10名。
二、评选条件
入选人应具备下列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科技事业、遵纪守法、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具有“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科学精神和“坚持真理、诚实劳动、亲贤爱才、密切合作”的职业道德,同一切反科学、伪科学及封建迷信活动作坚决斗争,为同行公认的楷模和典范。
2、我市自然科学、工程技术、交叉学科等领域的学科带头人,在学术上有较深的造诣,研究成果达到国内先进水平或省内领先水平,对本学科的发展起到了开创性作用,为本学科同行所公认。
三、评选程序及要求
1、民主推荐:由区县(市)科协、市级学会、市直企业科协、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及市直有关部门民主推荐。申报单位应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对推荐的人选,须经集体讨论研究决定,学会(协会)须经常务理事会议讨论通过,并填写《推荐表》(见附件)。
2、专家评审:评审委员会对候选人推荐材料初审后,召开第六届“常德科技之星”评审会议。采取专家组分组评审推荐和集中投票排序、评委会综合平衡的方法初步确定入选人。
3、社会公示:将入选人名单在《常德日报》和《常德科普网》等媒体上公示,并报市纪委审查,同时返回相关单位(部门)公布并听取群众意见。公示期间如发现并确认入选人申报材料存在弄虚作假或有其它违纪等重大问题,即取消其入选资格。
4、审定报批:市科协党组根据公示结果和市纪委意见进行综合研究后,将最终入选名单提交评审委员会确认,再报市委、市政府审批。
四、申报材料具体要求及申报日期
1、由被推荐人所在单位(部门及科协组织)申报。递交《推荐表》纸质材料一式三份, 2000字左右的近五年来典型事迹纸质材料一式三份,另送交相应电子文档,均采用word文档形式。同时出具相关成果证书或获奖证明证书及复印件。
2、申报截止日期为2011年9月10日,过期不予受理。
联系地址:常德市皂果路366号(市交通局10楼)常德市科学技术协会办公室
联 系 人:朱想灵胡妍科
电话:7256512 13875001981 13117369166
电子邮箱:cdkx7256502@163.com
附件:《第六届“常德科技之星”候选人推荐表》
常德市科学技术协会
2011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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