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国家“十四五”时期哲学社会科学发展规划》以及省哲学社会科学十四五规划有关要求,根据《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湘社联发(2024]4号),湖南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正组织开展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机构资格
(一)实验室建设依托单位为设在我省的具有法人资格的高校或科研机构等,依托单位高度重视哲学社会科学,具有较强哲学社会科学实力,较为完备的实验室建设管理规章,在“双一流”建设、文理工农医交叉融合、科研改革创新、培育和支持实验室等方面成效明显。
(二)实验室原则上为相对独立、运行规范的实体性研究机构,有健全的治理结构和实验室章程、管理制度等。具备良好办公条件、科研实验条件和基础保障条件,有相对固定的科研人员和相对集中的研究场地,原则上总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有稳定的经费来源渠道,依托单位每年提供的支持经费不少于50万元(不含人才引进、场地提供等费用)
(三)做到学科交叉,涵盖2个(含)以上一级学科其中主要依托学科为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且应为我省优势或特色学科(依托单位为高校的,须在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第五轮学科评估中获得B+及以上)。
(四)建设规划清晰,研究方向明确,具有较强的解决重大问题的科研实力、鲜明的实证研究特色和创新超前的研究方法,研究能力和水平在省内甚至国内本领域具有明显优势,具有承担国家和省重大实验课题研究的能力。通过学科交叉和实验研究,取得有突出影响的高质量学术研究成果和实践创新成果。
(五)具有开放性和较强的资源整合能力,能有效协同和集聚本单位不同学科、其他兄弟院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社会资源,开展联合攻关,在成果开放、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国际交流方面有较好基础。
(六)具有结构合理、学科交叉、梯队衔接的稳定的高水平复合型科研队伍。实验室负责人是相关领域省内甚至国内一流的学术带头人,原则上不超过65 周岁。实验室研究人员具备突出的科研能力、优秀的管理能力和充足的研究精力。
(七)政治方向、价值取向、研究导向正确,职业道德和学术生态良好,学术风气端正,无不良记录。
二、申报名额分配
本次申报名额为1个。
三、材料报送
申报单位需提供《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实验室申报书》(以下简称“申报书”)一式8份,佐证材料和所申报研究机构三年或五年详细科研规划一式5份(单独装订),报送至科技处成果科(逸夫楼A513)。《申报书》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同时发送《申报书》、佐证材料和科研规划电子版至科技处邮箱kjc7186165@163.com。提交的材料电子版和签字盖章的纸质件内容要确保一致。如有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申报资格。涉密材料一律不得提交。报送截止时间:截止2024年11月11日。
联系人:陈潇潇
联系电话:0736—7186165
科技处
2024.1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