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申报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4-08-05 点击数:

 

校属各单位:

现将2024年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设置

项目分为重点项目、优秀青年项目、一般项目三类。

1.重点项目:支持高校教师和科研人员,围绕国家、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需求,聚焦我省“4×4”现代化产业体系,着眼文化科技深度融合,瞄准科学前沿,开展较为深入的创新性研究;鼓励联合企业共同申报课题,着力解决行业、产业和社会发展难题,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依托世界一流建设(培育)学科和省教育厅科研创新平台申报的项目。

2.优秀青年项目:支持在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方面已取得一定成绩的青年教师自主选择研究方向开展创新研究,研究思路明确,学术思想或技术路线具有创新性和可行性,有利于培育一批进入科技前沿的优秀青年学术骨干。项目申报人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项目组成员以青年为主

3.一般项目:支持高校教师和科研人员,根据国家、地方的一般性需求开展创新性研究工作,着力提高我省高校教师整体科研能力。

二、申报要求

1.各单位要结合自身办学优势和办学定位,紧紧围绕服务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准确把握科技发展趋势,组织教师切实结合自身优势和研究基础慎重选题。

2.项目申报条件按照《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各单位要加强引导,注重交叉学科、新兴学科和前沿问题的研究,注重与科技创新团队、重点科研创新平台和基地的衔接;需要邀请高年级本科生参与课题团队。

3.项目申请人需认真填写《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申报书》。申报材料应规范、齐全,内容真实,思路清晰,论证充分、合理。研究方向要紧密围绕国家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选题新颖,具有创新的研究思路、科学可行的技术路线,研究成果和预期目标指标明确、可考核,兼具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学术价值和社会效益。

4.限项要求

(1)项目申请人只能申报其中一类。

(2)承担省教育厅项目尚未完成(结题)者,不得再申请新项目。

(3)每人同时主持和参与的科研项目累计最多不超过3项。

(4)同一课题已获得国家级或省部级项目计划资助者,不得重复申报。

(5)申报时已在境外并将持续在境外达1年以上者不得申报。

(6)凡被教育厅撤项的课题主持人,自撤项之日起5年内不得申报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

三、申报指标和经费资助

各类项目均限额申报(我校可推荐申报重点项目19项、优秀青年项目27项、一般项目23项)

项目经费资助:重点项目自然科学类不高于8万,人文社科类不高于6万;优秀青年项目自然科学类不高于6万,人文社科类不高于4万;一般项目不高于1万元的资助额度。

四、申报评审程序

1.我校遵循“科学、公正、公开、合理、 择优”的原则,严格按条件组织项目申报、评审、推荐和立项工作,将在个人申报、院系推荐的基础上组织专家评审。申报自然科学类重点项目必须到法定的查新机构查新。如需进行生物医学伦理审查的项目,伦理审查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9月16日,逾期不予受理。

2.项目实行网络申报。申报人员凭学校分配的账号、密码登录“湖南省高校科学研究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s://rms.xuefeng.space/),按填报说明进行网上填报、提交和打印项目申请书。系统开放时间为2024年9月15日-9月30日。

请各学院科研秘书(机关处室申报者请自己提交到科技处)在9月18日11:00前将本学院的重点和优秀青年项目的申报书(含附件材料)一式3份、一般项目的申报书(含附件材料)一式1份、学院申报汇总表(电子档、纸质档)报送到科技处(逸夫楼A513室)项目科进行校内评审。

联系人:徐柳    联系电话:0736-7186165

 

 

科技与社会服务处

2024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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