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有关单位:
第十六届湖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工作预计即将申报,为做好我校省社科成果奖申报组织工作,启动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在正式申报通知下发前,申报人请参考《第十五届湖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工作实施方案》(附件一),参考时请忽略其中关于日期的要求。
2.成果时限:2019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产生的社科成果。
3.反响材料:与申报成果有直接关系的,且未曾申报历届湖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未曾获得过省部级及以上奖励的,包括成果立项、引用转载、采用、批示、鉴定等情况材料。反响材料的时间范围在申报成果出版时间的前后2年内。申报人制作的PDF文档一定要完整、清晰,建议将关键信息(如作者、篇名等)用加粗红线标示。
4.申报成果范围:
一是在省级及以上报刊公开发表(指在标有国内统一刊号CN××-×××或国际标准刊号ISSN××××-××××的报刊上发表)的中文类社科研究论文、调研报告。
二是经国家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批准标有国内统一书号ISBN×-×××××出版社公开出版的中文类社科专著、译著(指外文翻译成中文)、编著(含古籍整理出版物、社科普及读物、工具书)。
三是未公开发表的成果,主要指省部级及以上立项课题结题成果或省级鉴定为合格以上的成果,两者均需出具课题结题证书或鉴定证书并以证书上的验收时间为准,立项课题结题成果只能整体申报,不能以子课题单独申报。
二、相关要求
1.请各相关单位高度重视,对申报期限内的三类成果(特别是已结项未出版的书稿等)应充分摸底并发动申报,做到应报尽报,并填写《申报汇总表》(附件2)。
2.拟申报的教师,请按照申报成果的类型,认真填写《申报表》(附件3)和《反响材料审查登记表》(附件4),并准备好相关佐证材料。
3.报送材料包括:学院《申报汇总表》1份;申报者填写的《申报表》和《反响材料审查登记表》3份(一起装订),佐证材料1份。电子版申报材料请同步发送至邮箱:kic7186165@163.com。报送时间:7月15日,报送地点:逸夫楼A513,联系人:陈潇潇,0736-7186165。
4.7月-8月,科技处将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读提出修改意见。(一审陈潇潇 二审龙利秋 三审李叶林)
科技与社会服务处
2024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