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有关单位:
经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中共湖南省委宣传部决定开展“芙蓉计划”——湖南省高端智库人才(第三届智库领军人才和青年拔尖人才)推荐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南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推进新型智库建设的重大部署,认真落实中央、省委人才工作会议精神,立足推动我省新型智库高质量发展,以出成果出人才为导向,通过遴选高端智库人才,增强我省优秀智库人才的核心引领和示范带动作用,进一步提升全省智库服务决策的能力和水平,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湖南篇章提供有力智力支撑。
二、选拔对象
湖南省高端智库人才项目包括智库领军人才和青年拔尖人才两个类别,在全省范围内,从政治能力强、战略视野宽、专业水平高、咨政服务优的专家学者中选拔产生。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一般不作为推荐人选。
三、人选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在省内工作2年以上,同时应符合以下条件:
1.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坚持实事求是、经世致用,严谨治学、精益求精,恪守学术诚信和职业道德,学风优良、作风扎实。
3.坚持服务党委政府工作大局,聚焦关系长远、关系全局的重大问题开展战略性、前瞻性、针对性、储备性研究,提出专业化、建设性、切实管用的政策建议,取得一定的决策影响力、社会影响力。
4.智库领军人才须具有3年以上从事智库研究的经历,熟悉国情省情,咨政经验丰富,在业界具有较高声誉和良好口碑,具有高级职称,成果获得省部级以上领导批示且被应用采纳,或成果获得省级以上社科成果奖励,或主持过国家社科基金应用类项目、省社科基金智库类重大项目或其他省级决策咨询类重大项目研究。申报人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69年1月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可放宽至60周岁。
5.智库青年拔尖人才须主持过省社科基金智库类项目或其他省级决策咨询类项目研究,或成果获得省部级以上领导批示且被应用采纳,或成果获得省级以上社科成果奖励。申报人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享受西部地区政策的地域推荐的人选可放宽至42周岁。
四、推荐办法
全省推荐选拔工作实行总量控制、差额推荐、择优评选。拟选拔领军人才10人左右、青年拔尖人才20人左右。
坚持不得逆向申报和同层次互斥的原则,避免重复支持。
五、推荐材料要求
纸质材料一式六份,包括《湖南省高端智库人才推荐表》《湖南省高端智库人才推荐人选信息汇总表》及有关佐证材料,用A4纸打印,推荐表和佐证材料装订成册。佐证材料包括:目录;身份证、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务的证书或证明复印件;推荐表中列举的所有科研项目立项文件、获奖情况证明复印件;推荐表中列举的代表性著作封面、目录复印件,1—3篇重要论文的全文及其刊载杂志封面、目录复印件;有领导批示的,须附智库报告、领导批示、决策采纳、社会影响等证明材料;所在单位纪检监察部门的廉政鉴定。另须提供电子版(无需提供佐证材料)。涉密材料要按相关要求办理。
六、有关要求
各单位要认真组织,统筹做好队伍建设规划和人才选拔推荐工作,把好推荐人选的政治关、品行关和质量关,确保推荐材料真实、准确、完善。有关材料于6月7日前报送至科技处(逸夫楼A513),电子版发送至kjc7186165@163.com。
联系人:陈潇潇;
联系电话:0736-7186165
科技处
2024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