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
为了推进我校科研平台的持续健康运行,进一步规范科研平台的建设,根据《湖南文理学院科研平台建设与管理办法》(校政字【2023】15号),经研究,决定开展各级科研平台优化调整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请各相关学院参照现有科研平台一览表(见附件1)自评科研平台运行状态:
1、现有校级科研平台,若自评认为处于正常运行状态,请填写《湖南文理学院科研平台年度考核表》(见附件2,以后每年均需按时提交)。
2、现有校级科研平台,若自评认为处于非正常运行状态(停滞),请填写《湖南文理学院科研平台注销申请表》(见附件3)进行注销;
3、现有所有科研平台,若自评认为处于正常运行状态,但有关事项(科研平台名称、研究方向、负责人、主要研究人员及合作单位等)需要优化调整的,请填写《湖南文理学院科研平台优化调整申报书》(见附件4)进行优化调整。
4、若需要重组的校级科研平台,请填写《湖南文理学院科研平台重组申报书》(见附件5)。
5、请于6月30日之前提交电子版和纸质件(一式两份)。此次优化调整结果将作为科研平台是否正常运行的唯一标准。逾期未填写相关附件,该科研平台将予以撤销。
6、所有平台的优化调整必须符合《湖南文理学院科研平台建设与管理办法》相关要求。
联系人:陈潇潇 联系电话:0736-7186165
邮箱:kjc7186165@163.com
科技与社会服务处
2023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