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2-09-28 点击数:

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各学院及相关单位:

根据湖南省科学技术厅和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发布2023年度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我校2023年度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资助体系

2023年度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体系包括9类项目,分别是:(1)杰出青年基金项目,资助金额为50万元/项;(2)优秀青年基金项目,资助金额为20万元/项;(3)面上项目,资助金额为5万元/项或10万元/项;(4)青年基金项目,资助金额为5万元/项;(5)省市联合基金项目,资助金额为5万元/项或10万元/项;(6)科教联合基金项目,资助金额为5万元/项;(7)科卫联合基金项目,资助金额为5万元/项或10万元/项;(8)科药联合基金项目,重点项目资助金额为20-50万元/项,一般项目资助金额为5万元/项或10万元/项;(9)科市联合基金项目,资助金额为5万元/项或10万元/项。

二、申报条件

1、申请者为正式受聘于我校的在职人员。申请者在项目执行期内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应当出具由学校允许申请且能确保项目可履约实施的承诺函(如返聘、延迟退休等)。

2、申请者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博士学位,或由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同行专家推荐信须专家签字并由专家所在单位加盖公章后上传到系统中。

3、申请者曾主持的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均已通过了验收。有逾期未验收的省科技计划项目负责人不得申请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但是,有在执行期内尚未验收的省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青年基金项目或联合基金项目负责人,可以申报省杰出青年基金项目和优秀青年基金项目。

4、参与者与申请者不是同一单位的,参与者所在单位视为合作研究单位,合作研究单位的数目不超过2个。

5、部分项目还有特殊要求,详见《2023年度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指南》中有关申请者条件的内容(附件1)。

三、限项申报

1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的限制规定。申请人当年申请(含参与)省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总数不超过2项,且只能主持1项;作为申请者申请和作为负责人正在主持的项目总数合计限为1项;杰出青年基金项目和优秀青年基金项目申请时不计入申请和承担总数范围。

2申请者实行毕业制。申请者获得过省自然科学青年基金项目资助的,不得再申请青年基金项目;获得过省自然科科面上项目(含往年的重点项目、一般项目类别)2次资助的,不得再申请面上项目;获得过优秀青年基金项目资助的,不得再申请优秀青年基金、面上和青年基金项目;获得过杰出青年基金项目资助的,不得再申请杰出青年基金、优秀青年基金、面上和青年基金项目;获得过创新群体项目资助的项目负责人,不得再申请杰出青年基金、优秀青年基金、面上和青年基金项目。联合基金项目不在此项限制范围内。

3今年首次规定:2021年度和2022年度连续两年申报面上项目未获资助的项目申请人,2023年度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面上项目。

四、申报流程

1网上申报:项目申请者登录湖南省科技厅门户网(http://kjt.hunan.gov.cn),进入“湖南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信息系统”)进行申报。在线注册、申报操作具体流程详见信息系统首页“系统使用说明”。(不需要报送纸质申请书)

2、伦理审查:2022年11月9日12:00前 ,需进行伦理审查的申请人,提交伦理审查的相关材料(见附件6)到科研院513室,科研院按照伦理审查的相关要求进行伦理审查,并反馈结果。

3、二级单位形式审查:2022年11月10日18:00前,各项目主持人提交申请书及项目汇总表(附件5)电子版到各二级单位,由二级单位分管科研的领导组织学院科研秘书进行形式审查。

4、项目提交:2022年11月13日24:00截止 ,各项目主持人完成项目申请,提交科研院审核。请各项目主持人注意申报截止时间,尽量提前几天提交科研院,以便科研院对申报书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审核,及时反馈,提出修改建议,退回修改。

5、二级单位报送项目汇总表:2022年11月15日18:00前,各相关单位报送《2023年度申请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汇总表》一份,并加盖二级单位公章,扫描后电子版报送科研院指定电子邮箱kjc7186165@163.com。

6、报送省科技厅:2022年11月16日后科研院办理公函、汇总表等材料后报送省科技厅。

五、注意事项

1、申请者在撰写申请书之前,要认真阅读《2023年度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指南》和《2023年度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联合基金项目申报指南》(以下简称《申报指南》,见附件1和附件2、《管理办法》和申报通知等文件。)

2、 根据往年申报情况,在申报截止时间临近时,网络容易发生阻塞,请申请人员提前完成系统提交,在提交后务必返回项目界面查看项目所处状态,避免“假提交”现象发生。

3、2023年度省自科基金项目申请书填写的有关要求见《申报指南》第三部分和第八部分。

六、联系方式

1、省科学技术事务中心咨询评审部咨询电话:0731-88988730、88988732;地址:长沙市岳麓区岳麓大道233号科技大厦一楼大厅102室邮编:410013

2、信息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731-88988619

3、省科技厅基金办咨询电话:0731-88988701、88988757

4、湖南文理学院科研院咨询电话:0736-7186165,张建军

       湖南文理学院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

      2022年9月28日

 

 

附件

附件1.2023年度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指南

附件2.2023年度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联合基金项目指南

附件3.2023年度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书模板

附件4.湖南省自科基金2023年新变化

附件5.基金项目申请汇总表

附件6. 湖南文理学院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申请表

附件7.专家推荐意见(参考模板)

附件8.项目合作协议

附件9.配套资金证明(省市联合基金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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