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申报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现将2021年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设置
项目分为重点项目、优秀青年项目、一般项目。
1.重点项目:支持高校教师和科研人员,围绕国家、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需求,把握科学前沿,聚焦产业转型升级和湖湘文化传承创新,开展较为深入的创新性研究;推动产学研用一体化,着力解决行业、产业和社会发展难题。鼓励联合企业共同申报课题。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依托“双一流”建设学科和我厅科研创新平台申报的项目。凡以湖南文理学院名义主持过一次同类项目者不得再申报,凡被教育厅撤项的课题主持人,自撤项之日起5年内不得申报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
2.优秀青年项目:支持符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科技发展趋势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研究思路明确,学术思想或技术路线具有创新性和可行性,有利于培育、发展各高校的科研优势和特色,有利于促进学校的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项目申报人年龄不超过 40 周岁(1981 年 1 月 1 日以后出生),项目组成员以青年为主。凡以湖南文理学院名义主持过一次同类项目者不得再申报,凡被教育厅撤项的课题主持人,自撤项之日起5年内不得申报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
3.一般项目:支持高校教师和科研人员,根据国家、地方的一般性需求开展创新性研究工作,着力提高我省高校教师整体科研能力。项目负责人年龄不超过60岁(截至2021年1月1日)。仅限副高职称以下人员申报,同等条件下,博士人员优先。凡以湖南文理学院名义主持过一次同类项目且在近四年内(2017年1月1日到目前为止)结题者(以教育厅正式结题批文时间为准)本次不得申报,最多主持同类项目二次,凡被教育厅撤项的课题主持人,自撤项之日起5年内不得申报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
4. 教学研究、教改实验探索及一般性工作研究项目不属于申报范围。
二、申报要求
1.各高校要认真贯彻《关于打造“三个高地”促进湖南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湘办发〔2021〕7号)和《高等教育服务“三高四新”战略实施方案》(湘教发〔2021〕25号),紧密围绕国家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认真把握科技发展趋势,组织教师切实结合自身优势和研究基础慎重选题。
2.项目申报条件按照《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湘教发〔2021〕27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各高校要加强引导,注重交叉学科、新兴学科和前沿问题的研究,注重与科技创新团队、重点科研创新平台和基地的衔接;鼓励研究生和高年级本科生参与团队。
3.项目申请人需认真填写《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申报书》。申报材料应规范、齐全,内容真实,思路清晰,论证充分、合理。研究方向要紧密围绕国家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应具有先进创新的研究思路、科学可行的技术路线,研究内容有较强的创新性,有明确的技术经济指标;项目经费预算合理。
4.本批次项目申请人只能申报其中一类。承担省教育厅项目尚未完成(结题)者,不得再申请新项目。每人同时主持和参与的科研项目累计最多不超过3项。同一课题已获得国家级或省部级项目计划资助者,不得重复申报。申报时已在境外并将持续在境外达1年以上者不得申报。
5.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实行“学校推荐、限额申报、择优立项”。各高校要认真做好项目的遴选和推荐工作。推荐项目名单,应在全校范围内公示。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处理完毕后呈报省教育厅。
6.省教育厅将组织专家对学校推荐的重点项目和优秀青年项目进行评审,择优立项。一般项目由学校组织遴选评审后,我厅组织力量进行审核,对符合要求的项目予以立项。
三、申报指标和经费资助
1.根据湖南省厅《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申报的通知》精神,我校本次推荐重点项目21项(“双一流”学科7项,仅限于省应用特色学科成员申报;思政项目1项,马克思主义学院推荐;创新平台项目2项,相关平台推荐;余下项目11项,所有教师均可申报);优秀青年项目25项,所有教师均可申报;一般项目29项,各教学院和其他部门推荐。各类项目推荐指标见附表1。
2.由“双一流”学科所依托学院评审推荐重点项目1项,马克思主义学院推荐思政专项(重点项目)1项,教育厅创新平台推荐重点项目2项,其它重点项目和优秀青年项目由科研院组织专家统一评审推荐;一般项目的推荐原则上由各学院学术委员会评审推荐,学校不再评审,如果学院符合申报通知要求的申报数量达不到一般项目推荐指标,则剩余推荐指标由学校统筹安排;其它部门(含继续教育学院、图书馆、职能教辅部门)的一般项目由科研院组织专家统一评审推荐。由各个学院组织评审推荐的项目,向教学一线教师倾斜,向青年博士倾斜,需把评审推荐结果以纸质文档形式在盖单位公章于10月15日下班前提交给科研院张建军老师。
四、申报评审程序
1.项目申报、评审、推荐和立项工作要按照“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严格按规定条件和申报限额的要求进行组织。要在个人申报、学院推荐的基础上组织专家评审。申报自然科学类重点项目必须到法定的查新机构查新。“双一流”学科依托学院在评审推荐重点项目和优秀青年项目前,必须通知该“双一流”学科所有成员(包括支撑学院)积极申报,在评审推荐时,须有学院“双一流”学科成员参加评审推荐会议;在评审推荐完成后,所有参加评审推荐会议人员在会议记录上签字,并把会议记录提交给科研院。
2.项目实行网络申报。申报人员凭学校分配的账号、密码登录“湖南省高校科学研究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 rms.xuefeng.space),按填报说明进行网上填报、提交和打印项目申请书。系统开放时间为2021年10月8日-10月25日。请各学院科研秘书(机关处室申报者自己送到科研院)在10月15日下班前将本学院的重点和优秀青年项目的申报书(含附件材料)一式3份、一般项目的申报书(含附件材料、盖章的推荐函)一式1份,报送到科研院(逸夫楼A513室)。联系人:张建军,0736-7186165。
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
2021年9月18日
附表1:湖南省教育厅项目推荐指标分配
序号 |
学院 |
重点项目 |
青年项目 |
一般项目 |
应用特色学科 |
创新平台开放基金项目 |
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 |
应推荐指标数 |
应推荐指标数 |
备注 |
1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应用经济学 |
|
|
1 |
|
1 |
2021年被教育厅撤项2个 |
2 |
文史与法学学院 |
中国语言文学 |
湘西北文化发展中心 |
|
2 |
|
1 |
2021年被教育厅撤项3个 |
3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
|
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 |
1 |
|
2 |
|
4 |
师范学院 |
教育学 |
|
|
1 |
|
2 |
|
5 |
体育学院 |
|
|
|
|
|
2 |
|
6 |
外国语学院 |
外国语言文学 |
|
|
1 |
|
2 |
|
7 |
数理学院 |
电子科学与技术 |
|
|
1 |
|
2 |
|
8 |
资源环境与旅游学院 |
|
|
|
|
|
1 |
|
9 |
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 |
水产 |
动物实验室 |
|
2 |
|
2 |
|
10 |
机械工程学院 |
机械工程 |
|
|
1 |
|
2 |
|
11 |
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 |
|
|
|
|
|
1 |
2020年没有申报 |
12 |
计算机与电气工程学院 |
|
|
|
|
|
2 |
|
13 |
土木建筑工程学院 |
|
|
|
|
|
1 |
|
14 |
艺术学院 |
|
|
|
|
|
3 |
|
15 |
国际学院 |
|
|
|
|
|
1 |
2021年被教育厅撤项1个 |
16 |
芙蓉学院 |
|
|
|
|
|
1 |
|
17 |
其它部门(含继续教育学院、图书馆、职能教辅部门) |
|
|
|
|
|
3 |
|
合计 |
|
10 |
|
29 |
|
注意:1.各个学院教师数量是根据人事处“2020年在职花名册(12月31日)”名单确定;
2.每个教学院实推荐指标数最多不超过4个;
3.应推荐指标数:由一般项目总数、学院教师数等确定;
4.2021年被教育厅撤项(湘教通〔2021〕72号)扣1个指标;2020年没有申报的,本年度扣1个指标。
5.除了以上推荐项目指标外,可以申报重点项目余下的11个指标、优秀青年项目25个指标;学院推荐的重点和一般项目学校不再评审,非学院推荐的重点项目和优秀青年项目及其他部门推荐的一般项目学校组织专家集中评审。
6.重点项目和优秀青年项目未能推荐的申报者,本次不得再申报一般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