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为做好2020年校级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申报类别
1.项目类别分为重点项目、一般项目;
2.根据《湖南文理学院科研项目管理办法(修订)》(校政字[2019]34号)文件精神,校级科研重点项目重点资助有良好的前期基础、有能力冲击省(部)级和国家级课题的项目。
二、申报条件
1.为避免一题多报、重复立项,确保申请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课题研究,2020年度校级项目申请作如下限定,有如下情况之一者不能申报本年度校级项目(含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
(1)已获校级项目立项未结题的不能申报(含博士启动项目);
(2)近三年已获校级科研项目(含博士启动项目)立项资助的;
(3)有两项(含)省级(含)以上项目尚未结题的。
2.校级科研一般项目原则上只资助年龄在40周岁(截止2020年12月31日止)以下优秀青年教师,副教授以上(含副教授)职称原则上不能申报一般项目。
3.鼓励学生参与教师科研项目,并且作为项目参与人在申请书上体现。根据研究实际需要,明确其具体任务分工。
三、项目申报
1.校级科研项目申报需填写《湖南文理学院科研项目申请书》,并选择项目类别(重点或一般);
2.重点项目由科研院组织专家统一评审;
3.一般项目原则上由各学院学术委员会评审推荐,学校不再评审;其它部门(职能教辅部门、继续教育学院、图书馆)的一般项目由科研院组织专家统一评审。由各个学院组织评审推荐的项目,向教学一线教师倾斜,向青年博士倾斜,需把评审推荐结果以纸质文档形式在盖单位公章后提交给科研院陈潇潇老师。
4.重点项目资助额度为1.0万;一般项目资助额度为0.5万元。
5.申请人提供申报书一式一份至所在单位,一般项目经各学院学术委员会评审推荐后,连同“湖南文理学院一般项目推荐函”和重点项目申报书统一报送到科研院,科研院原则上不接受个人提交申报材料。报送材料包括学院汇总表一份(签字盖章)和所推荐的项目申请书,电子版发至科研院邮箱:kjc7186165@163.com。
四、申报时间
项目受理截止时间为12月11日下午5:00,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张建军 联系电话:0736-7186165。
科研院
2020年11月24日
湖南文理学院一般项目推荐指标分配
序号 |
学院 |
推荐指标数 |
1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2 |
2 |
文史与法学学院 |
2 |
3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2 |
4 |
师范学院 |
2 |
5 |
体育学院 |
2 |
6 |
外国语学院 |
2 |
7 |
数理学院 |
3 |
8 |
资源环境与旅游学院 |
2 |
9 |
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 |
2 |
10 |
机械工程学院 |
2 |
11 |
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 |
2 |
12 |
计算机与电气工程学院 |
3 |
13 |
土木建筑工程学院 |
2 |
14 |
艺术学院 |
3 |
15 |
国际学院 |
1 |
16 |
芙蓉学院 |
2 |
17 |
职能教辅部门、图书馆、继续教育学院 |
2 |
合计 |
36 |
1.各个学院教师数量是根据人事处“2020年11月在职花名册”名单确定;
2.推荐指标数:由一般项目总数、学院教师数等确定;
3.每个学院推荐指标数最多不超过3个;学院如果满足申报条件的申请人数低于推荐指标数,则学院实际评审推荐数可以低于推荐指标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