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学院、单位:
根据《湖南文理学院科技成果奖励办法》(校政字[2017]26号)文件精神,学校对2018年科技成果进行申报统计。为了不影响2018年科技成果奖励的发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8年奖励的成果,时间限定为2018年1月1日—2018年12月31日公开发表的论文、著作、专利等成果,12月3日前暂未收到的成果原件,可以于12月31日前补充提交。此时间后的科技成果在下一年度申报。
二、科技成果申报一律以学院(单位)统一申报,原则上不接受个人申报。各单位需自行审核科研论文的真实性,单位负责人在论文的复印件上签署“原件已核”,并签名;并同时提交专利、专著、教材、获奖证书的原件。
三、成果汇总表的格式,可从科研院网站或科技工作QQ群(群号:202236483)或者行政办公系统(OA)下载,不接受WORD格式的报表。(报表的填写一定要按照报表的要求填写完整,不符合要求的报表,将不予受理)。各学院(单位)的科技成果汇总表要求成果完成人、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于2018年12月14日下午5:00点前提交至科研院成果科A513室,(纸质文档一份和电子文档传到3394168@qq.com)。联系人:周榕,联系电话:7186165
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
2018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