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科研项目经费填报政府采购预算表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及相关科研负责人: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2015年度政府采购预算的有关事项通知,要求我校科研经费开支预算中凡含单项5万元以上或批量10万元以上的货物与服务项目支出,必须申报政府采购预算,待报备审批后方可使用。如未经报备批准的开支此类项目经费均属违规使用,将追究项目负责人法律责任。请有此类经费预算的项目主持人填报相关表格,并将纸质和电子文档于1月6日下午下班之前交科技处计划科。
事关重要,请各学院科技负责人及时传达通知内容。
湖南文理学院科技处
2014-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