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工作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关于201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国科金发计〔2014〕86号)文件精神,2015年度国家自科申报与结题工作已经开始。请各单位和项目申报人仔细研读通知内容,严格遵照通知提出的新规定和新要求,并结合我校2015年度国家项目工程工作方案,认真做好项目申报与结题工作。现将“国科金发计〔2014〕86号”通知全文转发给你们,并就相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自2014年开始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结构与资助政策做出相应的调整,请各申请人特别注意如下事项:
1、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不再设立青年科学基金-面上项目连续资助项目,允许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负责人在结题当年申请面上项目。
2、2013年和2014年连续申请面上项目未获得资助(包括初审不予受理的项目)的申请人,2015年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面上项目。
3、2014年度获得面上项目(包括一年期项目)的项目负责人,2015年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同类型项目。
4、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与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不重复资助,具体规定如下:
(1)正在承担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负责人,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已结题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负责人,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时,应当提交由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颁发的《结项证书》复印件,加盖学校公章后,作为附件随纸质申请书一并报送。
(2)申请2015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人,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二、项目申请
1、自2015年起,各类型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申请人可于2015年1月15日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ISIS系统)(没有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向科技处申请开户),准确选择相应申请项目的资助类别和亚类说明,根据《指南》要求选择或填写附注说明,按照各类型项目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并将申请书附件材料电子化。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下载并打印最终PDF版本申请书,向学校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申请书原件以及有关证明信、推荐信、承诺函和其他特别说明要求提交的纸质材料原件。
2、申报材料校内接受截止时间为2015年3月9日。
三、项目结题及进展报告填写
(一)项目结题
1.项目负责人登录ISIS系统,按要求撰写结题报告并将附件材料电子化后一并在线提交;项目负责人下载并打印最终PDF版本结题报告,向依托单位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结题报告原件(不含附件材料)。项目负责人应保证纸质结题报告内容与电子版一致。
2.项目负责人撰写结题报告时,应当使用“基金委成果在线”收集本项目发表的论文。请不要将待发表或未标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和项目批准号等的论文列入结题报告;不要直接复制论文内容作为结题报告内容。
(二)项目进展报告。
项目负责人使用原有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ISIS系统,按要求在线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进展报告》(以下简称进展报告);依托单位按《条例》及相关管理办法等要求,通过ISIS系统对进展报告进行审核,并于2015年1月15日前逐项确认,无需提交纸质材料。对未按规定提交进展报告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需提交结题及进展报告的负责人学校科技处已经通过ISIS系统发送催办邮件,请及时查看,按要求做好结题和进展报告填报工作。
联系电话:7186165、7186055、7186095。
附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关于201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
科 技 处
二O一四年十二月九日
关于201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