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湖南文理学院2014年“国家项目工程”实施方案》(校办通〔2013〕77号)文件精神,2014年校级科研项目将从2014年未获资助的国家自科基金、社科基金申报项目中遴选产生,具体申报注意事项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了2014年国家基金项目尚未获立项资助,同时申报人近三年未获校级科研项目立项资助。
(二)申报方式:
各项目申报人需提交2014年国家基金项目申报书(无需另填校级项目申报书;社科基金项目活页不需要提交)一式一份至所在单位汇总(汇总表附后),由单位统一申报,不接受个人申报。
(三)截止时间:
项目受理截止时间为10月24日下午5:30,逾期视为主动放弃。
2015年度国家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即将开始,请老师们认真准备,积极申报,今后校级项目立项都将从申报的国家基金项目中遴选。
联系人:熊佳慧,联系电话:7186165。
科 技 处
二O一四年十月二十日
校级项目申报情况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