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文理学院科技处
科技〔2014〕1号
关于转发《湖南省审计厅关于开展高校科研经费专项检查的通知》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根据湖南省审计厅《关于开展高校科研经费专项检查的通知》(湘审通〔2014〕3号》精神,2014年1-3月,湖南省审计厅将对全省高校2012、2013年度在研和结题的纵向、横向、以及校级科研项目经费使用情况开展专项检查。现将通知全文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在2014年1月10日下班前,组织各项目主持人仔细研读文件,督促各主持人通过学校财务网站,对照项目申报书自查经费使用情况,如有不合理之处,请在2014年1月11日前以书面形式向科技处提交经费使用调整申请,并到财务处办理相关手续。
科 技 处
二O一四年一月十日
湖南省审计厅
关于开展高校科研经费专项检查的通知
湘审通〔2014〕3号
省属有关高等院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19条、27条的规定,省审计厅决定结合201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对高校科研经费使用、管理情况开展专项检查。现将专项检查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项检查的目的
通过专项检查,掌握高校科研经费的使用、管理情况,调查分析科研成果转化为生产力的途径和效果,揭示存在的问题或不足,反映面临的困难和矛盾,深入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提出规范和加强科研经费管理,促进高校科研事业健康发展,更好的服务湖南经济社会发展的意见、建议。
二、专项检查的范围
2012、2013年度纵向、横向、自定科研项目经费使用情况,产学研结合情况。时间范围包括2012、2013年度在研和结题项目。重要事项将追溯以前年度,并延伸至检查时段、相关单位。
三、专项检查的方式
审计厅派出4个检查组赴有关高校开展现场检查,采取查阅财务会计资料和项目资料、实地调查、召开座谈会等检查方式。
四、专项检查的时间安排
2014年1月至3月底。
五、具体要求
各被检查高校财务、科研部门和项目负责人要抓紧结题结账,核对账目,清理账务,完善项目基础资料,自查自纠,做好迎接检查工作。检查过程中有关责任部门和经办人员要及时、完整的提供资料和相关情况。
现场检查的具体时间由各检查小组另行通知,不再另行下发检查通知书。
湖南省审计厅
2014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