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结题需提供的材料
(1)结题申请表;
(2)课题立项申请书,须是带水印版本申报书,严禁随意增添项目组成员,一旦查出按科研不诚信处理;
(3)课题立项通知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委托课题的委托协议书复印件);
(4)课题成果(论文/著作/调研报告和《新声》内参稿,论文复印或扫描件包括期刊封面、版权页、目录页、封底及论文全文);
(5)课题成果反响材料(有则提供);
(6)结题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有变更则填写,增加成员需进行项目变更申请);
(7)结题信息表。
以上相关表格可在湖南社科网下载。结题材料纸质版装订成册(结题申请表第一页做封面)送至科技处A513,同时发电子版至E-mail:kjc7186165@163.com。
2.关于课题成果
课题成果包括公开发表的研究论文、公开出版的著作,以及调研报告等,已经编发的《湖南社科研究》结题时视同公开发表。重大重点课题成果必须有5000字左右的调研报告。由省社科评审办择优编发《湖南社科研究》呈报省领导和有关部门。
3.关于经费使用情况
单位科研部门和财务部门监督课题组按课题研究计划、时间进度和经费预算合理、合规、规范、有序使用课题经费,开展课题经费检查核算,出具经费决算书。详见《结题申请表》。
4.关于专项资金绩效评价
主要包括专项资金政策情况、专项资金管理情况、专项资金安排情况、专项资金使用情况、专项资金绩效情况。详见《结题申请表》。
5.关于材料装订
所有材料装订成册,做一个目录,结题申请表第一页做封面。所有材料要求放入材料档案袋,并将《结题申请表》的封面复印后贴在材料档案袋面上。
科技与社会服务处
2024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