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上半年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及相关文件规定及要求,学校将开展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2020年重点项目、开放基金项目,2021年、2022年重点项目、青年项目以及2022年一般项目。
二、材料要求
1. 特别注意:项目结题成果为论文或专著的,必须标注课题立项部门和编号,并用红线做好醒目标示。
2. 结题材料包括:① 结题报告;② 项目研究报告;③ 成果简介;④成果附件材料;⑤ 立项申请书;
3. 附件材料要求:
①.论文复印件(期刊封面、目录、正文、封底)
②.专利证书复印件;
③.著作原件;
④.鉴定证书。
三、说明
1.所有项目需填写附件“(学院)申请结题项目情况一览表”(只需提交电子版,不需装订在结题材料中);
2.结题材料需上交纸质材料1份(A4装订成册),并以学院为单位发送电子版到指定邮箱,文档请按以下格式统一命名:项目编号+教育厅项目结题材料+负责人姓名;
四、其他注意事项
1. 湖南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结题首先必须提交纸质结题材料,待学校组织专家评审后,会把专家评审意见页扫描后发给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需要将专家评审意见页插入电子文档后,凭项目编号、申请人姓名、安全码登录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管理系统https://rms.xuefeng.space/ResearchManagementSystem/中填报。
2. 成果附件材料电子版请用亮色系或红线明确标注出负责人姓名、湖南省教育厅资助信息,专著只上传封面、版权页和目录页。稿件录用通知、书稿以及未标注项目编号的成果不能作为项目结题成果。
3. 系统上传附件、图片文件不能超过2M。在系统上传文件时,未填写文件名可能会导致上传不成功,文件上传成功后会生成链接,若无链接则为上传不成功,提交材料前请先检查文件是否上传成功。
4. 在学校未推荐结题之前,如需更新已提交材料,项目负责人登录系统取消结题申请,即可修改后重新提交材料。
5.省教育厅将对2020年重点项目、2021年优秀青年项目和2022年一般项目进行清理,若在2024年12月未完成,将做撤项处理。教育厅根据撤项情况,扣减学校次年申报指标。对于撤项的项目负责人,教育厅5年之内不受理其新的科研项目申请,学校将收回该项目经费及奖励。
五、材料报送
纸质档结题材料请在 6月12日下午5:00前报送至科技处A513室,电子档结题材料发送至邮箱 kjc7186165@163.com。
联系人:徐柳 联系电话: 0736-7186165
科技与社会服务处
2024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