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下半年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3-12-07 点击数:

关于开展2023年下半年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和有关单位: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及相关文件规定及要求,学校开展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1. 2020年立项的重点项目、开放基金项目和青年项目。

2. 2021年立项的重点项目(可结题)、青年项目(可结题)和一般项目。

二、材料要求

1特别注意:项目结题成果为论文或专著的,必须标注课题立项部门和编号。

2结题材料包括:① 结题报告;② 项目研究报告;③ 成果简介;④成果附件材料;⑤ 立项申请书;

3. 附件材料要求:

①.论文复印件(期刊封面、目录、正文、封底)

②.专利证书复印件;

③.著作原件;

④.鉴定证书。

三、材料报送及说明

1.所有项目需填写附件“(学院)申请结题项目情况一览表”(只需提交电子版,不需装订在结题材料中);

2.结题材料需纸质材料1份(A4纸胶装成册),纸质档结题材料请在12月15日下午5:00前报送至科技处A513室,并以学院为单位发送电子版至邮箱kjc7186165@163.com,电子文档请按以下格式统一命名:项目编号+教育厅项目结题材料+负责人姓名

四、其他注意事项

1. 湖南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结题首先必须提交纸质结题材料,待学校组织专家评审后,会把专家评审意见页扫描后发给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需要将专家评审意见页插入电子文档,再在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管理系统http://rms.xuefeng.space/中填报。

2. 成果附件材料包括已发表论文、科研奖励证书、专著等。材料电子版请用亮色系或红线明确标注出负责人姓名和湖南省教育厅资助信息。专著只上传封面、版权页和目录页。稿件录用通知、书稿以及未标注项目编号的成果不能作为项目结题成果。

3. 系统上传附件、图片文件不能超过2M。在系统上传文件时,未填写文件名可能会导致上传不成功,文件上传成功后会生成链接,若无链接则为上传不成功,提交材料前请先检查文件是否上传成功。

4. 在学校未推荐结题之前,如需更新已提交材料,项目负责人登录系统取消结题申请,即可修改后重新提交材料。


联系人:徐柳    联系电话: 0736-7186165

 

科技与社会服务处

2023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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