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第二轮通知

作者: 时间:2022-01-21 点击数:

202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第二轮通知

 

各有关学院、部门:

《202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已经正式刊出。2022年《指南》增加了很多新的规定和要求,现将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申请人须知

1. 申请人应仔细阅读《202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1097/)、《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严格按照各类项目的《填报说明与撰写提纲》 (可登陆isis在线填报系统后下载) (或见附件1)以及《指南》中各科学部的具体要求认真撰写申请书,注意不得出现任何违反法律及涉密的内容。申请人需对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

2. 申请人条件及限项规定详见2022年《指南》中申请规定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1100/

3. 申请人在安排项目组成员时,应进行人员获资助(含参加)项目查询,杜绝人员超项。可到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http://www.nsfc.gov.cn/ (进入主页→资助情况→项目查询→人员获资助项目信息查询)对申报和参加该类项目人员进行查询。

二、2022年度基金改革措施

2022年,自然科学基金委将推出一系列改革举措,重点在于建立符合新时代科学基金资助导向的分类申请与评审机制。具体改革举措详见网址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1099/,请申请人认真研读并加以注意。

三、申请注意事项

1、所有项目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请各申请人填写前请详细阅读《2022年NSFC项目在线申报说明》、《系统培训手册》。

2报告正文部分标题位置添加报告正文字样,请勿删除或改动提纲标题及括号中的文字。

“年度研究计划”按整年写,不要分月写。起始时间一律填写2023年1月1日,终止时间20XX年12月31日。

申请人同年申请不同类型的基金项目,需在申请书正文“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中,列明同年申请的其他项目的项目类型、项目名称信息,并说明与本项目之间的区别与联系。请务必按照系统中的2022年《正文模板》填写。

3、准确选择申请代码

(1)尽量选到最后一级(6位或4位数字)(生命科学部青年及面上项目要求必须填写至最末一级,只填写到学科一级代码的申请不予受理)。

(2)申请代码1是基金委确定受理学部和遴选评审专家的主要依据,申请代码2作为补充。

(3)申请人如对申请代码有疑问,请向相关科学部咨询。

4、项目中有合作研究单位

主要参与者中如有申请人所在依托单位以外的人员(包括研究生),其所在单位即被视为合作研究单位,在申请阶段合作双方(多方)应签订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合作申请协议书(见第一轮通知附件8),协议书双方(多方)参与者签字盖章,不需提交科研院,项目负责人留底备查。但是在《预算说明书》中必须对合作研究外拨资金进行单独说明。项目批准后,填报计划书时再签订正式的合作协议书。如有合作单但无经费分割或不外拨资金,在预算说明书中说明。

5、以下几类情况,申请时有特殊要求

(1)在站博士后:在站博士后作为申请人申请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时,可按照实际情况填写相应的资助期限。起始时间一律填写2023年1月1日,终止时间填写20XX年12月31日。获资助后不能变更依托单位。(青年基金项目资助期限1年、2年、3年资助金额不一样,请申请人注意)

(2)不是学校正式在编在岗人员(没有与学校人事处签订“聘用合同书”的)

包括:A.正在与学院或人事处办理聘用或入校手续的;B.学院或学校准备引进的各类人员,正在商谈还没有办理手续的;C.非我校全职人员以聘用形式以我校为依托单位申请

A,B两类人员要以“湖南文理学院”为依托单位申报2022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请抓紧时间到人事处签订协议(联系人:刘国灿,电话15973622132,办公地点在逸夫楼6楼),科研院只对已签订协议的人员才授权或确认申报。以上人员,在学校工作起始时间,以合同签订时为准;职称以现有的职称【有批文或证书的】为准,千万不要写将来才评定或认定的职称。

 C类非我校全职人员以聘用形式以我校为依托单位申请,必须签订书面聘用合同(内容含保障条件、工作时间、管理权限、经费使用、知识产权、违约责任、争议解决等,由人事处盖章),聘用合同原件扫描上传。

(3)作为参与者的境外人员:如本人未能在纸质申请书上签字,则应通过信件、传真等方式发送本人签字的《知情同意书》(见第一轮通知附件7),说明本人同意参与该项目申请且履行相关职责,《知情同意书》扫描后上传至系统。

(4)涉及医学伦理(含实验动物医学伦理)的项目:由申请人提出申请并上报《湖南文理学院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申请表》(见第一轮通知附件3),校伦理委员会审核后出具《伦理审查证明》。

2022年3月5日16:00前,需进行伦理审查的申请人,提交《湖南文理学院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申请表》到科研院A513室,科研院按照伦理审查的相关要求进行伦理审查,并反馈结果。

7、面上项目和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附件上传要求(逐项上传):

上传的电子附件材料应为项目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取得的代表性成果或者科技奖励。

(1)提供5篇以内申请人本人发表的与申请项目相关的代表性论文电子版文件;

(2)如上传专著,可以只提供著作封面、摘要、目录、版权页等;

(3)如上传所获科技奖励,应提供国家级科技奖励(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省部级奖励(二等以上)奖励证书的电子版扫描文件;

(4)如上传专利或其他公认突出的创造性成果或成绩,应提供证明材料的电子版扫描文件;

(5)在国际学术会议上作大会报告、特邀报告,应提供邀请信或通知的电子版扫描文件;

(6)根据项目申请的需要,附件材料还可能包含以下电子版扫描文件:在职攻读研究生学位的申请人的《导师同意函》、不具有高级职称且不具有博士学位申请人的《专家推荐信》、《伦理委员会证明》、境外人员的《知情同意书》、无工作单位或所在单位不是依托单位的申请人与申请项目依托单位签订的书面合同、依托单位非全职聘用的境内外人员的聘任合同复印件和相关说明材料、加盖依托单位公章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结项证书复印件等。具体要求参见本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申请须知”部分和正文“面上项目”或“青年科学基金项目”部分相关科学部要求。

8、其它事项以《202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为准。

四、经费预算

1、申请人应当根据“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和“经济合理性”原则编制项目预算。相关科目请依据“财教[2021]177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办法(附件2-5),按照《项目预算表编制说明》的要求,认真编制预算表,并参照《样表》(见第一轮通知附件5)据实填报预算说明。

2特别注意:根据基金委政策,原则上不支持开支台式机、笔记本电脑等通用办公设备,以及复印纸、硒鼓等办公用品。如确是开展科研所需,请在《预算说明书》中对该支出与科研工作的相关性进行说明。对于预算金额偏大、单价较高、数量较多的预算科目,要作出详细的解释说明。

3、申请书中所列经费预算也要经过评审专家审定,一旦项目获得资助,不允许在提交计划书时无故变更申请书中的预算。请充分预估项目期间要开支的费,慎重编制申请书预算。

五、特别提醒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加大了申请项目形式审查的力度,对于申请人弄虚作假将严格依照管理办法处理,请各位申请人保证对研究基础和前期工作叙述的真实性。同时,为防范学术不端行为,避免重复资助,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通过计算机软件对申请书内容进行比对,特别提醒申请人注意:

(1)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以不同类型项目向同一科学部或不同科学部申请;

(2)受聘于一个以上依托单位的申请人,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通过不同依托单位提出申请;

(3)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以不同申请人的名义提出申请;

(4)不得将已获资助项目,向同一科学部或不同科学部提出重复申请;

(5)项目书中涉及的申请人或其它人员的成果信息要准确和完整。在填写论文等研究成果时,应当根据论文等发表时的真实情况,如实规范列出研究成果的所有作者(发明人或完成人等)署名,不得篡改作者 (发明人或完成人等)顺序,不再标注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

(6)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必须使用唯一身份证件申请项目,曾经使用其他身份证件作为申请人或主要参与者获得过项目资助的,应当在申请书中说明,否则按不端行为处理。

(7)申请人填写主要参与者时不再列入学生,只需将参与项目的学生人数填入总人数统计表中。主要参与者个人简历信息采用与申请人相同的在线方式采集。申请人应当通过信息系统邀请主要参与者在线填写个人简历,并上传由信息系统自动生成的主要参与者PDF版个人简历文件。未按要求上传主要参与者个人简历的将无法提交项目申请。

六、申请书的提交

1、2022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全面实行无纸化申请,申请人只需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无需报送纸质申请材料;项目获批准后,应将申请书的纸质签字盖章页装订在《资助项目计划书》后一并提交,如有合作单位,建议在申请阶段办理完毕。签字盖章的信息应与电子申请书保持一致。

2、2022年3月15日24:00,申报电子材料网上提交(附件扫描上传、申请书生成PDF文件;电子稿提交后状态为等待依托单位确认);

3、科研院将对所有电子版申请书进行审核并将有问题的退回、修改(通过学校审核状态为依托单位已确认,或NSFC未审核),3月20日左右最后统一报送基金委。

申请书报送要求:

请各单位和申请人务必严格遵守各项申请规定,严格按照本通知的各项要求及时间安排进行,按时提交电子版申请书,因不按时提交、超项申请或形式审查未通过等原因造成无效申请由申请人负责。未经学校审查的申请书不予上报,基金委不予授理。

注:由于全部项目通过在线申报,高峰期可能网络延迟或无法打开,所以请申请者务必按时上报申请书。

七、联系方式:

杨基峰,张建军,周忠华,科研院邮箱:kjc7186165@163.com

另:对ISIS系统操作和电子文件下载、录入、上传有困难的申请人,请向自然科学基金委信息中心单位咨询。基金委信息系统技术支持(信息中心)电话010-62317474。

八、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相关电话

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940/

附件1-基金委:如何填报项目申请书2022年度

附件2-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附件3-中央财政科研项目专家咨询费管理办法[财科教〔2017〕128号]

附件4-中央和国家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 财行〔2016〕214号

附件5-中央和国家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 财行[2016]540号

 

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

                   2022年1月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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