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教育厅《关于对部分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撤项的通知》(2020年6月10日),我校有26项教育厅科研项目被撤项,名单见附件。根据以上通知要求,被撤项的项目负责人从2020年6月起5年内不得申报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被撤销项目的科研经费由学校追回,作为学校的科研经费。鉴于此,学校决定,从2020年6月10日起,被撤销项目的账上剩余经费全部冻结,不得使用,由学校收回统筹用于科研经费;所有撤项项目在职称评聘等工作中均不得作为科研成果,否则将作为科研诚信问题一票否决;请学院将撤项情况通知到人。
各学院以本次项目清理为契机,切实抓好在研项目管理,引导项目承担者发扬优良学风,严肃严谨对待课题研究,督促各项目组高质量按时完成研究任务。
附件:2020年被撤项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名单
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
2020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