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有关文件精神,按照全省智库建设推进会的部署,我省将成立一批专业特色智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加强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一系列重要文件精神,借鉴国内外智库建设的经验,以更好地服务党委政府科学决策、创建国家高端智库为目标,遴选、新建10家左右。
在专业领域具有全国影响、处于省内领先水平的特色智库,进一步完善全省新型智库体系,发挥新型智库在服务大局、服务决策和实施创新引领开放崛起战略中的重要作用,为建设富饶美丽幸福新湖南贡献智慧和力量。
二、基本条件
省专业特色智库是我省新型智库的重要组成部分,申报此类智库须符合中央、省规定的新型智库基本标准和条件。本次参选对象既可以是已批准成立的实体性研究机构,也可以是以现有实体性研究机构为基础优化组建的新机构。入选智库兼顾党政部门、党校行政学院、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社会智库等类别及行业区域的平衡。入选要求如下:
1. 目标定位。立足湖南,服务大局、服务决策,影响国内外。以决策咨询服务为主旨,以提供高质量的智力产品为根本,在资政建言、理论创新、舆论引导、社会服务、对外交流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努力成为具有较强决策服务功能和较大社会影响力的省内外一流智库,积极创建国家高端智库。
2. 专业特色。研究方向明确,专业特色鲜明,研究成果突出。研究领域应为我省战略发展重点;具有雄厚的研究基础和较大发展潜力,具有较强的代表性;为党委政府决策服务成效良好;承担本专业相关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或省社科基金重大项目研究,研究成果优良。
3. 人才支撑。具有专业优势突出、研究视野宽广、决策咨询经验丰富、结构稳定合理的研究团队。首席专家应具备领军人才、战略人才素质,在相关领域具有较大影响力和号召力;专职研究人员不少于15人;应吸纳实际工作部门人才参与研究。
4. 经费保障。建立多元化、多渠道、多层次的投入机制。入选智库所在单位按照不低于财政专项资金1︰1的标准给予配套支持。
5. 管理机制。建立符合新型智库运行特点的管理制度,积极探索智库理事会制度、首席专家负责制、合同聘任制、待遇协议制等,改革智库成果评价体系,激发人才活力、提高创新能力。
评选将依据各申报机构的专业优势、成果等级及团队水平等方面划分档次标准,申报内容及成果材料应客观真实可验证,确保遴选的权威性和公正性。
三、名额安排
本次遴选10家左右专业特色智库。各本科院校推荐申报名额原则上不超过1个;具备条件的市州、省直单位、企业、科研院所、高职高专等也可以申报。
四、申报注意事项
校内申报截止时间为2018年1月24日,提交纸质申报材料《湖南省专业特色智库申报表》及有关证明材料一式12份。并将最终申报书及活页电子档发至科研院邮箱:kjc7186165@163.com。
联系电话:7186165 陈潇潇
科研院
2017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