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文理学院关于开展第六届“科技工作先进单位”“优秀学科团队”等评选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3-11-29 点击数:

为充分调动全校教师从事高水平、原创性科研活动的积极性,促进学校科研工作的快速发展,在学校学科建设与科研工作大会即将召开之际,学校研究决定,组织开展湖南文理学院第六届“科技工作先进单位”“优秀学科团队奖”“优秀平台基地奖”“科研标兵”“科研先进个人”“优秀成果转化奖”“优秀项目奖”“优秀成果奖”评选表彰活动,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基本要求

1、此次申报的科研成果以湖南文理学院为第一完成单位,成果时限为2021年12月1日——2023年11月30日

2、此次申报科研成果是指:

(1)校定A、B类出版社出版的学术著作;

(2)C1级及以上论文;

(3)省部级及以上科研成果获奖;

(4)国家级项目(以正式立项批文日期为准);

(5)应用成果(仅限于授权发明专利、编写已颁布的省级及以上行业技术标准、省部级及以上政府委托并被采纳的研究咨询报告);

(6)省部级及以上作品获奖;

(7)横向科研项目。

所有申报科研成果的认定参照《湖南文理学院科研事业经费管理办法(修订稿)》(校政字[2023]14号)文件执行。

3、各职能处室的双肩挑教师及其科研成果,统一归口到其学科所在学院推荐和统计,不另设推荐指标。

4、同等条件下,以学校名义在科技成果转化、技术推广、校县(企)产学研合作以及其他科技服务中成绩显著、取得较大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团队或个人,可以优先推荐。

5、申报团队或个人,无任何学术不端行为。

 

二、奖项设置

(一)“科技工作先进单位”(3项)的学院,需具备如下条件:

学院教师至少主持国家级项目1项,并符合以下条件中的任意1条:

1、学院教师至少获省级以上科研成果奖1项,第一完成人为学院教师且第一完成单位为湖南文理学院;或学院教师获得省级以上人才称号。

2、学院教师至少发B2级(南大CSSCI、校内重要期刊II类、中科院二区)及以上论文6篇。

(二)申报“优秀学科团队奖”(4项)的团队,需具备如下条件:

1、已申报校级以上学科团队并立项。

2、团队必须以省级以上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科技创新平台为依托,具有良好的建设条件和外部发展条件。

3、学科团队研究方向应服务于湖南省“三高四新”美好蓝图,具有相关典型案列及成果,须提供支撑材料。

4、团队成员至少主持1项国家级项目。

5、团队成员至少发表C1级及以上论文20篇(B2级以上等同2篇C1级)。

(三)申报“优秀平台基地奖”的平台(4项),需具备如下条件:

平台基地举办或承办1次国内外学术会议;每年举行1次以上团队学术活动(学术报告、论坛、沙龙等);每年召开1次平台学术委员会会议(提供佐证材料),并符合以下条件中的任意3条:

1、基地近两年获得国家级项目立项或省部级科研成果奖;

2、校定A、B类出版社出版的学术著作1部;

3、发表C1级及以上论文20篇(B2级以上等同2篇C1级);

4、社科类研究成果被省部级领导人作出肯定性批示;或被省部级党政机关采纳、应用;或通过省部级机关简报、成果要报等刊发。自科类参与编写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或年均转移转化成果2项。

5、完成市厅级党和政府委托的重大任务(讲座、培训、调研等)2次;或县区级党和政府委托的重大任务(讲座、培训、调研等)4次。

6、年均实际到账横向项目科研经费人文社科类平台50万元;自然科学类平台100万元。

(四)申报科研标兵”(5人)的教师,需具备以下条件中的任意3条;“科研先进个人”(10人)需具备以下条件中的任意2条:

1、主持国家级项目1项;

2、获得省级及以上人才称号;

3、省部级及以上科研成果奖励1项;

4、发表B4级及以上论文2篇;

5、在校定A、B类出版社出版学术专著1部;

6、成果转移转化1项;

7、省部级及以上作品获奖1项;

8、进帐经费在30万元以上的横向科研项目1项。

(五)申报“优秀成果转化奖”(3项)的教师,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成果转移累计转化金额超过10万。

2、成果转移转化项目超过2项,且至少1项为在湘转化。

3、申报的转移转化成果需在全国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管理系统登记,并提供合同等佐证材料。

(六)表彰2022、2023年获得国家级项目的教师(无奖金)。

(七)表彰2022、2023年获得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的教师(无奖金)。

 

三、推荐评选程序

1、申报教师应填写附件1和附件2,申报平台基地、团队及学院填写附件3、附件4、附件5和附件6。

2、学校组织相关专家集中评选。“科技工作先进单位”候选单位总数不超过5个,“优秀学科团队”候选团队总数不超过6个,“优秀平台基地奖”候选平台总数不超过6个,“科研标兵”候选人总数不超过7个,“科研优秀个人”候选人总数不超过13个,“优秀成果转化奖”候选成果总数不超过5个。建议名单报学校党委会审批后确定。

3、学校将给予表彰并颁发奖金。

 

四、材料提交

请各单位12月8日上午下班前,将“科技工作先进单位”“优秀学科团队奖”“优秀平台基地奖”“科研标兵”“优秀科研个人”“优秀成果转化奖”申报推荐材料经由学院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送科技处成果科,电子版发送科技处电子邮箱kjc7186165@163.com,逾期不予受理。

科技处成果科联系人:陈潇潇

联系电话:0736-7186165

 

                                                                                                                         科技与社会服务处

                               2023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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