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督促科研项目研究和结题的通知
校属各院(单位)科研项目负责人:
为了督促我校科研人员按时完成各类科研项目,及时落实各类科研项目新一轮配套经费,加强科研项目管理,请承担2005年、2006年、2007年各类科研立项项目但尚未按时中检与结题的科研项目负责人,严格按照各级各类科研项目管理要求,将项目研究进展情况以中期检查或结题报告的形式报送科技处计划科,以保障在研项目的顺利完成并及时做好科研经费跟踪配套工作,推动后续科研项目的申报。对不能及时就本人主持而尚未中检或结题的各类项目的进展情况及时报送我处的项目,将对其项目配套经费酌情延期处理。这也将影响到该项目负责人后续各类科研项目的申报。
请各类项目负责人在9月25日之前将中检或结题报告送交科技处。
科技处计划科
2008.9.3